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新农村

闯出一条合作发展新路子

2014-05-08 12:21 来源:驻马店日报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记者 刘华山 新蔡县是农业大县,也是“河南省畜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生猪产值约占全县养殖业的70%。长期以来,新蔡县养猪业始终处于传统的分散养殖,规模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弱的“弱、

 

记者  刘华山

      新蔡县是农业大县,也是“河南省畜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生猪产值约占全县养殖业的70%。长期以来,新蔡县养猪业始终处于传统的分散养殖,规模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弱的“弱、小、散”状态。为了摆脱这些制约养殖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市、县两级供销社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广泛发动养殖农户参与组建养猪行业协会,坚持走一条合作发展的新路子。2007年8月8日,新蔡县供销社养猪行业协会在群众期待关注的目光中成立,共吸纳入会会员270户,遍布全县20个乡镇。协会成立之初,提出了“团结、奉献、发展”和构建和谐民间组织的构想,团结是基础,奉献是条件,发展是目标。没有办公场所和经费,县供销社为协会垫付注册资金1万元,无偿提供140平方米办公室,并向上级争取专项扶持资金2.9万元。会长王本杰主动拿出4000元,其他11位理、监事会领导成员每人拿出2000元,购置了办公设备,配备了专职人员,保证了协会的正常运转。

为了提高会员养殖技术和养殖水平,协会在市、县两级供销社的引导下,与河南省雄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聘请该公司技术总监黄正家为技术顾问、兽医师朱国忠为辅导员,常驻新蔡县为会员提供技术服务,处理突发疫情。2007年8月底,会员养殖场200多头育肥猪突发疾病,协会及时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处理,由于反应迅速,措施得当,疫情很快得到控制。协会成立以来,共为会员处理突发疫情36起,减少了会员经济损失,降低了养殖风险。为提高会员的养殖技术,协会聘请有关专家定期为会员授课,现场解答会员在养殖中遇到的问题。2007年下半年以来,协会采取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讲学班等形式,对会员进行技术培训20多次,培训会员2000多人次。为扩大会员视野,协会组织规模养殖户到武汉、郑州等地参加亚洲和国家大型猪病研讨会,参观外地的养殖模式,学习养殖业先进的疫情防治技术。

    一年来,协会不断强化服务职能,在会员、市场、企业、政府之间搭建起一个联络的桥梁。协会建立了内部通讯网,定期为会员提供疫情及防控技术、生猪销售价格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过去散养户与规模场在生猪销售方面的差价在1元/公斤以上,现在由于协会定期发布信息,使全县生猪价格基本相同,增加了养殖农户的销售收入。推行订单养殖,建立“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养殖户”模式,推动新蔡生猪产品进入大型超市和连锁店。目前,协会已确定第一批养殖基地15个,并与浙江省嘉兴市大型屠宰企业青莲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每年向对方提供优质生猪20万头。协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实。承担并按时完成了全县能繁母猪普查、母猪保险和秋冬季强制免疫等工作,母猪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同时,协会还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协会成立一年来,恰逢国家出台扶持生猪生产优惠政策,全县的养猪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会员补栏积极性空前高涨,带动了大批农户投身于养猪行业。目前,全县会员存栏的母猪及商品猪共计30多万头,较上年同期增长10万头;年消化玉米、麸皮等30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0万吨,不仅解决了农民卖粮难问题,粮食价格每斤也提高近0.10元,直接为农民增收3000万元。由于协会倡导养猪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新蔡生猪以出肉率高、品质好等优点,远销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大中城市,深受客户好评,价格较周边县每斤高出0.10~0.20元,直接为全县养殖户增收4000万元。同时,为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就业机会1500个。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