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新农村

小“猪倌”的创业路

2014-05-08 12:41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记者 杨晓晖初见王飞,文质彬彬中透着农家人特有的质朴与憨厚。王飞是新蔡县人。1993年,高中还未毕业的他主动把继续上学的机会留给弟弟,自己则在家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但生性好强的他却暗下决心:&ld

记者 杨晓晖

初见王飞,文质彬彬中透着农家人特有的质朴与憨厚。王飞是新蔡县人。1993年,高中还未毕业的他主动把继续上学的机会留给弟弟,自己则在家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但生性好强的他却暗下决心:“以后我一定要用双手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为此,他先后借钱种药材、养兔、孵化小鸡,但不是上当受骗,就是赔得一塌糊涂,本想指望着能发家致富,结果却是负债累累。父母气得直骂,并一气之下与他分了家;邻居也讥笑他缺根筋,没钱、没粮,他和妻子只有靠借度日,但为了还债,他还不得不擦干眼泪面对生活。

“不相信我爬不起来,干不出个名堂!”虽然多年的辛苦付之东流,但不甘失败的他从妻子娘家要了两头小猪崽喂,可天不遂人愿,当年生猪价格暴跌,不仅没挣到一分钱,辛辛苦苦借的钱也荡然无存。

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人说:“养猪有低就有高。”静下心想想,也确实是这个理,于是,他又重振旗鼓,没钱就托关系在信用社贷了1万元用来购买母猪崽,继续繁育小猪卖。就这样,在行情低迷的几年间,他苦苦坚守,每年都卖出猪娃100多头,效益虽然不太好,但收大于支。1999年底,随着生猪价格的走高,单靠卖猪娃已非长久之计,他又萌生出扩大规模、发展生猪养殖的想法。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论证,他把所有积蓄拿出来,开始盖大圈,繁育的小猪一律不卖,全部用来育肥。事实证明,当时孤注一掷是正确的。几年后,他拥有了占地30余亩、存栏母猪达300头、年可育肥出栏生猪3000头的现代化优质生猪繁育基地。2008年,县畜牧局领导找到他,动员发展生态养殖,并带他去南阳参观考察。回来后,他贷款200万元新建了一座年可养殖生猪5000头的新型环保养猪场,并以此为契机发展生态养殖,把养殖场发展成为集科研开发、培育养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科技养殖企业。

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和效益的积累,2006年,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和独具发展眼光的王飞,又把企业的发展放到开发其他特色养殖上。为此,他先后到山东曹县、安徽亳州、河南商丘及上海、北京等大公司实地考察金蝉、土元、黄粉虫、獭兔养殖,并到中国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和山东农业大学等高等学府找专家进行养殖咨询及论证。在得到专家给出的投资少、见效快、市场紧俏的肯定后,20068月,王飞先后投资20多万元建起了40多亩的金蝉、土元和黄粉虫养殖基地,由于市场行情好,当年他便获利13万元。2008年,他所养殖的金蝉到了回收期,仅此一项,收入就高达30万元。取得成功的他,随后又注册河南金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金蝉养殖800多亩,带动养殖户100多户。一人富不算富,大家富才是真的富。20101月,他又注册成立了新蔡县爱民虫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从资金、技术上大力扶持周围群众去发展养殖业,逐渐形成了“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化经营模式,发展全县金蝉、土元、黄粉虫养殖户1000多户,遍及全县22个乡镇。2008年,王飞荣获市和谐企业先进工作者称号,2009年获全县养殖状元称号,20094月获全市劳动模范称号。公司也于20095月被市科协授予“先进科普示范基地”荣誉称号,20098月被河南电视台评选为“服务三农先进单位”。王飞还被河南省评选为 “农经产业十大科技创新人物”。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目前,王飞创办的公司总资产1000多万元,拥有现代化和生态环保养殖场各1座、金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个、金蝉养殖基地3个、土元和黄粉虫养殖基地各1个、科研和技术服务中心1个,带动发展养殖户1600多户,安排下岗职工、农民工180多名。成功不忘回馈社会。多年来,他不仅为周围的养殖户免费提供资金、技术和产、供、销服务,还为贫困家庭和留守儿童学校送去生活、文具等用品,累计资金10万余元。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终于由一个被人讥笑的小“猪倌”转变成一个享誉乡里的创业明星。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