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新农村

市粮食局着力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工程

2014-05-08 12:51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文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菜篮子”工程,国家粮食局在全国粮食行业大力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全国粮食行业协会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承担起“放心粮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文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菜篮子”工程,国家粮食局在全国粮食行业大力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全国粮食行业协会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承担起“放心粮油”的推进工程,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赞同和拥护。近年来,市粮食局把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明确分工,强化指导,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放心粮油”产品认定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宣传发动与积极引导相结合,评选认定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打造产品品牌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激发了企业参与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的热情。自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以来,我市已先后有13个粮油产品获得全国“放心粮油”称号,10个产品获得河南省“放心粮油”称号。在2010年开展的首批放心粮油示范工程试点工作中,有4家企业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称号,有10家企业被省粮食行业协会确定为“河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二是把“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程。2010年,市政府在总结粮食行业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决定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郜秀菊为组长,粮食、工商、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为确保“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的评选认定的质量,强化监督管理,市“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申报评审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对“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驻马店市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验收方案》等文件。按照市政府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建设采取“五统一”的要求,设计下发了店面门头统一装饰图案、示范店营业员佩带胸牌标志图案、“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管理制度、统一“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编号、统一匾牌图案及制作尺寸等。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全市11家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最终认定10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为驻马店市首批“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分别是驻马店市军粮供应中心超市、确山县军粮专供站、新蔡县古吕镇商贸路中段杜翠娥粮油店、中储粮上蔡分库三农服务社、河南天宇实业有限公司粮油经销店、平舆县代代兴粮油副食批零店、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直销店、河南张喜凤粮油有限公司经销店、爱家量贩西平分公司、中储粮汝南三农服务社。本月16日举行了第一家“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的授牌和揭牌仪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已授予“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称号的单位实施跟踪监控,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监督电话:36809623680919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