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动态

市商务局:开展警示教育 践行群众路线

2014-05-11 20:1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李国喜)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法规法纪意识,增强为民清廉、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好党员形象,推进商

本报讯 (记者 李国喜)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法规法纪意识,增强为民清廉、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好党员形象,推进商务工作创新发展,日前,市商务局负责同志率领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党员干部44人,到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

通过观看展览和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视频,聆听解说员讲解一件件鲜活的案例,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对新时期、新阶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四风”严重危害的认识,达成了闻警自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守住底线,远离违法违纪深渊的共识。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大家表示一定要认认真真走群众路线,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天中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