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评论言论

践行群众路线要走进网络民众

2014-05-11 20:2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赵娟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当前网络已成为人们沟通交流的主要渠道,民众网络化生活已成为常态。在网络时代里,践行群众路线不能疏远、更不能舍弃网络这个新型的工具平台,亦不能忽视、更不能绕过网络民众这个庞大的网络群体。践行网

  当前网络已成为人们沟通交流的主要渠道,民众网络化生活已成为常态。在网络时代里,践行群众路线不能疏远、更不能舍弃网络这个新型的工具平台,亦不能忽视、更不能绕过网络民众这个庞大的网络群体。践行网络群众路线应分析网络现状,遵循网络规律,把握网民心理,体现网络特色,赢得网络民众支持和信赖。

  一是理念上化行政管控为平等交流。在网络空间里,网络民众地位平等,抛除层级观念约束,没有现实生活限制,不受政治权威主导,沟通交流即时自由无障碍。践行网络群众路线,要顺应网络发展大势,尊重网络传播规律,转变单向的传统思维,摒弃管控的优势心理,消除行政命令的口气,以平等交流的心态对待,以互动交流的视角审视,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开放讨论,给网络民众平等的主体地位、政治身份、参政机遇和网络权利,不断消除官僚主义作风,尊重彼此存有的差异却又平等交流。平等对待网络民众,才能取得网络民众的认可。

  二是实践上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服务。网络时代来得太快太猛,我们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网络已经汇聚了6.18亿网民。觉醒了公民意识的网民,充分行使话语权,网络舆论引导成为新的现实难题。面对这一综合性挑战,我们的网上应对工作却落后于信息化革命、网络化发展的快捷脚步,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迟钝的反应让我们失去了抢占网络阵地的先机,不得不被动处理接连不断的网络事件,网络民众被网络职业批判者影响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面临着脱离网络民众的现实危险。践行网络群众路线,不能被赶着上路,被动前行,而是要主动学习网络,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扩展网络服务载体,敢于在网络上发声,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积极推进网络政务,提高公信力,以实实在在的全方位、立体化、网络化的全覆盖式服务,拉进党和政府与网络民众的心灵距离,还要借助于上门了解社情民意这种原始直接质朴的问政方式,与网络民众物理零距离互动,把我们失去的阵地夺回来。主动服务网络民众,才能得到网络民众的赞许。

  三是作风上转简单应急为常态持久。因为我们的慵懒散等思想,没有把网络民众“当回事”,对网络民众的的事也“无所谓”,网络社会的呼声、诉求和期盼得不到回应、满足和引导,现实中的小问题经网络的放大发酵,成为突发应急事件,网络民众此时才能看得见我们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惫不堪的网络身影。手忙脚乱的调查真相平息事件,简单单一的工作作风深受网络民众“吐槽”。平时我们都去哪儿了?工作忙,无暇回应不能成为推脱的理由。践行网络群众路线,就要让网络民众每时每刻都能找得到我们的人,听到我们的声音,感受得到脉动,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快速的处理,无论多么尖锐多么敏感,都能得到坦率回应,真诚回复。“365天+24小时”的积极作为和广开言路,自觉接受网络民众监督,才符合网络规律,才是网上工作的常态。变革先从网络民众感受得到的作风开始。提供长久如一的优质服务,才能赢得网络民众的追随。

  四是效果上去沉默逃避为自觉自信。面对缺乏有效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恶毒的网络谣言、恐怖的网络暴力、失衡的网络生态环境,我们抱着以往的“一怕、二躲、三堵”心态,对网络声音不理睬不倾听不沟通,以沉默应对民意呼声,逃避责任,网络形象严重受损。践行网络群众路线,就要培育和谐的生态网络环境,推进国家网络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这就需要在坚持均衡原则,保障每个人的必要话语权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召唤、法治的规范和梳理、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还网络空间一分清朗。自觉而理地践行网络群众路线,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治理,畅通网络民众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建立表达受理反馈督办追责机制,展现政府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促进网络社会的和谐发展,张扬新时期的网络自信。有章可循,取信于网络社会,网络民众才会永远跟我们走。

  群众路线给网络社会一个什么样的未来?世界注视着、倾听着、等待着传递我们的充满正能量的好声音。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人民网-理论频道  赵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