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评论

重男轻女观念要不得

2014-05-11 11:46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杨 丽 为了要一个儿子,在驻马店做生意的曹某和妻子策划了一场离婚后借腹生子的闹剧,结果被骗10万元钱。(昨日《天中晚报》)笔者曾听人讲过十几年前的一件事:一对夫妻为了要一个男孩,一连生了6个女儿,

□杨  

 

为了要一个儿子,在驻马店做生意的曹某和妻子策划了一场离婚后借腹生子的闹剧,结果被骗10万元钱。(昨日《天中晚报》)

笔者曾听人讲过十几年前的一件事:一对夫妻为了要一个男孩,一连生了6个女儿,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势。可是最后妻子年龄大了,大女儿已近出嫁年龄,夫妻两人还是没有儿子。于是,两人千方百计托人领养了一个男孩,才算罢休。

曹某夫妇借腹生子的做法让我们想到了很多年前某些人的愚昧。

重男轻女是封建社会遗留的老思想,我们现代人一直在清理这种不健康的思想。现在很多城市和农村路边的墙上等处都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标语。可以说,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很多人已经没有了重男轻女的老观念。但是,仍有一部分人抓住这个落后观念不放,认为没有儿子就没有“后”,女儿终归是别人家的人。

重男轻女是愚昧的庸人自扰,这种观念要不得。笔者希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文明水平的提高,能彻底消除它。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