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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被抢救的还有责任感

2014-05-11 11:50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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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 清 在市平安街老交警队院内,光天化日之下,20多棵大树被开发商用挖掘机连根拔起。事后,园林部门姗姗来迟,“督促开发商对树木进行抢救性移栽”。(11月17日、18日《天中晚报》)在我们这个

□文  

 

在市平安街老交警队院内,光天化日之下,20多棵大树被开发商用挖掘机连根拔起。事后,园林部门姗姗来迟,“督促开发商对树木进行抢救性移栽”。(1117日、18日《天中晚报》)

在我们这个本来就缺少树木的城市,20多棵大树躺在冷冰冰的地上,着实让市民伤心。

开发商林总说:“我们都是外地人,对这一块不是太了解。”多么轻巧的一句话啊!开发商的态度我们可以“理解”,他们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现在的房价一平方米两三千元,多一棵树的地方,不知可以多弄出多少个两三千元呢!

大树被推倒了,抛开“向钱看”的开发商不说, 我们的园林管理部门做了什么呢?园林部门仅仅是“督促开发商对树木进行抢救性移栽”。对于园林管理部门,笔者有些疑问如鲠在喉,不得不问。

一问:园林管理部门尽到职责了吗?作为一个普通的市民,笔者不知道园林部门的职责都有哪些,不过,从报道看,城市树木的管理应该属于园林部门的职责。那么,既然是园林部门的职责,这个职责园林部门尽到了吗?

20多棵大树被推倒后,负有管理责任的园林部门竟然不知道。据说,报社的记者给园林部门打了电话,“5分钟后,市园林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这个“赶”字用得好,好就好在它表示园林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没完全忘记自己该干什么。可是,他们的反应太慢了,用咱老百姓的话说:“早干啥去了?”

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者,对待城市的一草一木应该像一个家庭的主人对待自家的一草一木一样了如指掌。20多棵大树不是个小数目,老交警队院内的土地被开发,园林部门也不应该不知道。20多棵大树被推倒,园林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事先稍稍尽些职责,这样的事还会发生吗?

二问:树倒背后有“潜规则”吗?报道提到:“据园林监察大队师大队长说,无论该房产开发商是否办有树木砍伐证,他们都已严重违反了城市园林绿化的有关管理规定。”既然是违规了,就应该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他们是房产开发商就让他们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否则,这次推倒20多棵大树,下回就可能推倒200棵大树。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树倒之前有没有“潜规则”,咱老百姓不知道,但愿树倒之后,我们的执法者不要成了金钱面前的“鬼”。

三问:“抢救性移栽”到位吗?对于这个问题,报道中没有说。20多棵大树被“抢救性移栽”也算是亡羊补牢。开发商既然有胆推倒大树,以我们这些“小人”之心度其之腹,他们也可能有胆量不听园林部门的话,不去移栽已经伤痕累累的大树。园林部门是否督促到位?树木是否被成功移栽?如果开发商随便把树弄到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园林部门却不管不问,那这些大树就没救了。

20多棵大树被推倒了,留给我们的是这么多难以释怀的疑惑。大树需要被抢救,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感难道不需要“被抢救”吗?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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