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评论

“万元餐”事件:退款了事?

2014-05-11 12:01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妮天健 4月15日,微博博友贴出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这张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公布,很快被上万博友转发。16日,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了高额餐饮发票的调查结果及

 

□妮天健

  

415,微博博友贴出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这张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公布,很快被上万博友转发。

16日,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了高额餐饮发票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该发票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标准。9859元中的7309元为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

看来,这张发票是真的。既然如此,对这种奢侈消费、严重超标消费的处理,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超额部分“个人承担,予以退回”上。无论款项来源于哪里,是工作业务经费,还是救灾救助款,这种做法都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如果轻描淡写地如此处理,难保将来不发生类似的事情。

红十字会“万元餐”发票的出现,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践踏了厉行节约、将每一分钱都用在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的红十字会精神。如此奢侈浪费的人,又如何能做好慈善这种爱心事业?因此,除了退回超标款,还要公布这17名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进一步的处理结果,让他们吃了这一顿,再也不敢吃下一顿。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