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绳管理”又何妨
摘要: □田立东 曾经消失的路口“拉绳管理”现象近日又出现在市区。面对一些不看红灯只管闯的过路人,交通协管员无奈地说:“有些人太不自觉了。”(4月8日《天中晚报》)拉绳是为了让行人遵守交
□田立东
曾经消失的路口“拉绳管理”现象近日又出现在市区。面对一些不看红灯只管闯的过路人,交通协管员无奈地说:“有些人太不自觉了。”(
拉绳是为了让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红灯亮了,拉起绳子;绿灯亮了,放下绳子。笔者认为,该“笨”办法对于治理闯红灯顽疾确实有了较好的效果,这种“拉绳管理”也不妨一试。
“拉绳管理”不是第一次出现,行人闯红灯现象更不是存在一天两天了。交通法规得不到遵守,交通协管员用一个“笨”办法帮助行人遵守法规,其实是在帮助行人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只要这个办法有效果,有利于维护秩序,操作起来成本又不高,拉根绳子又何妨?“拉绳管理”,实在是很温情的“笨”办法。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