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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不加价”:违法的“小聪明”

2014-05-11 12:0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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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曙明 方便面涨价刚被相关部门叫停,康师傅部分饮料却又减量10%。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减量不加价”的涨价方式,近年来频频被商家使用。(4月24日《京华时报》)“减量不加价”,康师傅曾

□李曙明

 

方便面涨价刚被相关部门叫停,康师傅部分饮料却又减量10%。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减量不加价”的涨价方式,近年来频频被商家使用。(424《京华时报》)

“减量不加价”,康师傅曾屡试不爽。20077月,包括康师傅在内的10多家方便面企业联合上调价格20%,被发改委叫停,康师傅用以应对的,就是“减量不加价”,其中,红烧牛肉面从90减到了85

有人拿“市场经济”说事儿,认为自主定价是企业权利,政府不应干涉。《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也有人认为,只要企业在商品上标注“减量”,消费者自愿接受,“减量不加价”就是正当的。事实果真如此吗?一位业内人士说:“消费者对价格比较敏感,如果产品的替代性强,那么谁也不敢率先涨价。相反,‘减量’的手段比较隐蔽,不容易被消费者察觉。”对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除非刻意留心“减量”,否则“减量”不会被察觉。看似自愿选择的交易,实则是企业“欺诈”的结果。

《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诱使消费者在不察觉的情况下交易,算“诚实信用”吗?

原料价格上涨,导致企业成本提高。对一些企业来说,如果确实难以承受,适当涨价并非绝对不可。至于“减量不加价”的“小聪明”,既违法又有害企业形象,还是不要耍了吧。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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