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给“鸠”搬搬“家”
摘要: □肖鹏飞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市解放大道、富强路的人行道上有不少车辆停靠,占据了盲道。在市区的其他道路如乐山大道、中华大道均有这种现象。市民表示,人行道是供行人通行的,车主只图自己方便,将人行道霸占
□肖鹏飞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市解放大道、富强路的人行道上有不少车辆停靠,占据了盲道。在市区的其他道路如乐山大道、中华大道均有这种现象。市民表示,人行道是供行人通行的,车主只图自己方便,将人行道霸占实在不应该。现在城市中车辆剧增,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这种乱停现象。(昨日《天中晚报》)
鸠占鹊巢是指斑鸠不会做窠,常强占喜鹊的窝。机动车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让许多市民感到市区的路越来越难走。明明有划好的机动车停车位,可有些司机和车主为了方便把车辆乱停乱放,自己倒是省事了,但影响了别人。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机动车“鸠占鹊巢”,严格地说是违法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鸠”的教育和处罚,不该占的地方不能占。当然,我们也应看到,机动车的数量在逐日增加,城市里的停车位显得越来越少,如果车主或司机是因为找不到停车位而“占鹊巢”的,那就需要城市的管理者想办法为机动车找“巢”了。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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