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没把法律当回事儿
摘要: □伊 迪 8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李昌奎强奸杀人案”,李昌奎被判处死刑。两年前,李昌奎奸杀一名19岁的少女并将少女3岁的弟弟摔死,去年他被一审判处死刑,但今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
□伊 迪
李昌奎被改判死刑,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如果不出意外,经最高法院核准后,李昌奎会被执行死刑,此案也将淡出人们的视线。但是,此案引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其中一个问题是:到底是谁没把法律当回事儿?
提起这个问题,大家都会想到李昌奎。不错,强奸是犯罪他应该知道,杀人偿命的简单道理他更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奸杀了一名少女并摔死了少女的弟弟,显然属于故意犯罪。他可不是自己不想活了而去犯罪的,一审判处死刑后他不服,上诉了,这说明他还是想活下去的。想活下去却故意犯罪,他就是没把法律当回事儿。
但是大家认真地想想就会发现,没有把法律当回事儿的不仅仅是李昌奎这个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还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案中,李昌奎的罪名和判决适用的法律并没有改变,把死刑改判为死缓的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把死缓改判为死刑的还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难道法律是那些法官手里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的橡皮泥?据报道,该院改判李昌奎死缓的理由是李昌奎有自首情节,对他这样的罪犯要慎用死刑。法律确有规定,对可判死罪但有自首情节的犯罪人应从轻判为死缓,但法律也明确规定,虽有自首情节,但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应该判死刑。那些法官们为什么只看到了前一点却没看到后一点呢?只看到一点就敢改判,难道不是没把法律当回事儿吗?法律是有慎用死刑的规定,但慎用不是不用。对李昌奎这样的人还不判死刑,究竟犯什么罪才能判死刑呢?
感谢网络,感谢网民,若不是网民的广泛关注,李昌奎或许真能保住命。他不把法律当回事儿不足为奇,社会上总会有人犯罪的。但如果审判机关不把法律当回事儿就非常危险了,因为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就无法体现了,法律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意义。这,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