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肥而亡”与监管不力
摘要: □伊 迪 11月9日,辽宁省抚顺市女贪官罗亚平在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罗亚平只是科级干部,但由于贪污受贿金额惊人,其案件被评价为辽宁“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贪污案件。2001年和2
□伊 迪
贪官也是讲级别的,罗亚平的“三最”之一便是“级别最低”。一个科级干部、副局长,能够受贿3000多万元,另有3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确实很牛气很雷人。但她毕竟是个科级干部,不可能像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那样,受贿一笔就超过1亿元,她的贪污受贿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从2001年一直持续到2007年。罗收开发商的钱,可能没有人看到,但开发商通过送钱给罗而得到的好处,应该是有人看到的。罗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她管辖的范围内,一次又一次贪污,共贪污3000多万元,还有30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在那么长的时间里竟然没什么事,的确让人震惊。
长期贪污无人管,一朝案发赴黄泉。罗亚平最终被依法处死,可以说是“猪肥而亡”。贪吃的猪肥得快,肥之后就是被杀。罗亚平的贪污过程很像猪贪吃的过程。猪贪吃,饲养员会高兴地放任它吃;罗贪污,却是谁也不会放任的。但事实上,有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不然,她何以能贪污那么多钱?这才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可以肯定,监管不力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肥猪”会不断地“上市”。“猪”肥而被杀,当然大快人心,不过,这成本也太大了。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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