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何以放言“用钱摆平”
摘要: □伊 迪 近日,刘畅在桂林市醉驾撞死3人。刘畅是桂林市象山区法院一名法官的儿子,他的家人聘请的律师对受害者家属放话:“干了20多年律师,处理这种案子非常有经验。这件事最后我们肯定能用钱摆平。&r
□伊 迪
近日,刘畅在桂林市醉驾撞死3人。刘畅是桂林市象山区法院一名法官的儿子,他的家人聘请的律师对受害者家属放话:“干了20多年律师,处理这种案子非常有经验。这件事最后我们肯定能用钱摆平。”受害者杨戈平的女儿听到后非常心寒。(近日《天中晚报》)
听到律师这番话,心寒的肯定不仅仅是受害者的女儿。律师怎么能这么说呢?绝大部分心寒者肯定会这样想。笔者也很心寒,但想的是,律师为什么敢这样说。
网传某开国元勋的后人在上大学时,曾对情敌说“我派一个军灭了你”。如果确有这样的事,我们大可不必在意,只当是笑话就行了。少年轻狂,谁没说过几句不靠谱的话?但这个律师的话就不一样了。首先他不是懵懂少年,而是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应该对法律烂熟于心,肯定也多次接手过类似的官司,所以他的话决不是吹牛。其次,社会上确实有些官司是用钱摆平的。这个勿需举例说明,尽人皆信,尽人皆知。
如此说来,这个知法用法的律师,根本就没有把神圣的法律当回事儿。在他心目中,钱比法大也比天大,钱能通鬼也能通神。这不能不说是莫大的悲哀。我们现在正在建设法治社会,而建设法治社会,需要知法用法者率先以法行事,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对法的尊重,进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前些年发生过为一角钱的如厕费、为几分钱的电话费打官司的事情,原告都是律师。他们当然不是吝啬鬼,而是为了用法律来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民权益。这些官司有很好的社会效果。试问,“用钱摆平”的“豪言”,会有什么影响?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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