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向野生动物伸“黑手”
摘要: □高琳琳 2月5日,驿城区蚁蜂镇蚁蜂村65岁的杨老汉在街上闲逛时,发现有人在卖一只“树袋熊”。他劝说卖家将“树袋熊”放生无效后,自己掏200多元钱买了下来,并把“树袋熊”送
□高琳琳
狗獾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位农村老汉愿意拿出200多元钱去解救它,他的思想境界是很多人难以达到的。
科学研究证明,在恐龙时代,平均每1000年才有一种动物绝种;20世纪以前,地球上大约每4年有一种动物绝种;现在每年约有4万种生物绝迹。近150年来,鸟类灭绝了80种;近50年来,兽类灭绝了近40种。近100年来,物种灭绝的速度超出其自然灭绝率的1000倍,而且这种速度有增无减。
现在, 还有人在做着偷猎野生动物的勾当,还有人在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后,不是充满爱心地施救,而是将其杀害大饱口福。希望我们以此为耻,以杨老汉为榜样,不要再向野生动物伸“黑手”。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