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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点名的审计报告何谈监督

2014-05-11 12:29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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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殷国安23日,受惠州市政府委托,惠州市审计局局长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计报告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不点名,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组

殷国安

23日,受惠州市政府委托,惠州市审计局局长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计报告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不点名,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提出质疑(1024南方新闻网)。

这份审计报告是一份“无头告示”,其用词就是“有3个单位违规收费”、“有7个单位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有8个单位大宗货物或服务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还有就是“有些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屡查屡犯”。  

惠州市的审计报告为什么不点名,他们没有解释,我们也无从知道。

现在,审计报告点名问题之所以反复无常,主要是对此缺乏制度性规定,于是变成由审计机关自由裁量。应该说,审计报告点名是一个最基本的做法。从发挥审计效能的角度看,不点名只能弱化审计监督的权威,根本无法促进问题的解决,如果不是审计部门“投降”,起码也是“自废武功”;而一旦点名,把审计的问题公开化,就能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而从民主政治的角度看,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如果连审计结果都向群众保密,何谈民主权利?连对人大常委都保密,老百姓的监督权利从何谈起?

因此,审计报告不点名实在是不能容忍的行为。人大常委会应该把审计内容公开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审计报告的点名问题自然迎刃而解,然后督促政府落实问题的解决。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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