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环评造假需将专项整治常态化
摘要: 谭浩俊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在近期开展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分别做出了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通报批评、内部整改等处理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
谭浩俊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在近期开展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分别做出了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通报批评、内部整改等处理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共有88家机构被查出问题和受到处理,占全部被抽查数的17%。问题机构比例之高,令人咋舌。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此次整治力度之大,历史罕见。
众所周知,环评是项目审批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但一些环境评价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完全忘记了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变成了金钱的奴隶。在环境评价过程中,他们与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串通一气,降低评价标准、减少评价程序、缩减评价范围,从而“隐藏”了原本应当得到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受到查处的相当一部分都是非常知名、非常有影响的评价机构,如直属环保部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所属的环评机构,还包括其他国家部委直管的环境评价机构。
国家级、知名高校所属的环评机构都存在这么严重的问题,环境评价工作岂能不走过场,岂能不发生各种严重问题呢?这些知名的环境评价机构,尽管问题很多、漏洞百出、隐患巨大,但收费却毫不含糊,大多远高于地方的环境评价机构。高额的收费,带来的却是变质的服务。因此,对他们的处理,决不能停留在通报批评、内部整改等层面,也不能只查单位、不查责任人,尤其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游离于处罚之外。要知道,由于环境评价不负责带来的损失,可不是一般事故所能比的。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还需要着眼于长远利益、社会利益。
环保部能够痛下杀手,对违反规定的环境评价机构进行严厉的查处,不护短、不唯亲,对自己直属的环境评价机构也一并处罚,值得肯定与赞赏。但是,环境评价工作关乎环境大计、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更希望环境保护部门能够将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让环评机构再有侥幸心理。只有这样,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真正做好,社会环境才能得到真正改善。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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