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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屡现 百姓如何安心

2014-05-11 12:40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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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闫祥岭 “假羊肉”、“死猪肉”、“神农丹姜”,曝出的一个个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让人感到不安全。在各级政府三令五申、各种监管措施层出不穷,消费者战战兢兢、全方位小心谨慎

□闫祥岭

 

“假羊肉”、“死猪肉”、“神农丹姜”,曝出的一个个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让人感到不安全。在各级政府三令五申、各种监管措施层出不穷,消费者战战兢兢、全方位小心谨慎的状态下,一些问题食品依然能够大行其道,在危害良久后才被曝光,监管防控环节缺位让人深思。

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不可谓不重视,各种日常例行检查、节前全面检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制度化。只是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涉及农业、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等多个职能部门,分段管理有专业性强的优势,但不可否认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认定模糊或缺位,整个监管链条就濒临全面失效。连日来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几乎都存在相关监管环节缺位问题。

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不能仅是一句口号、一种姿态,需要切切实实、严密紧凑的全方位措施。以制度化手段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杜绝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主体认定不明确、跨区域食品安全问题监管力度不大等问题,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严格的履职考核。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对握有事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却又失职渎职的相关负责人,理应采取严格措施。

食品安全问题一再出现,说明仅靠商家自律难以实现规范运行。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颁布了最新司法解释,实现对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食品生产经营链条的全覆盖,可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不法分子形成有效威慑。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安全,无论对监管主体还是被监管主体,都应以法律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在给食品安全领域相关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法律制裁的同时,对监管部门尤其应予以警醒,破除“民不举、官不究”心态,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切实负起应有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是综合性社会问题,除明确监管方和被监管方的责任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外,还应社会各方积极努力,切实降低食品生产、运输、批发零售等经营主体负担,创造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形成守法经营更易实现致富梦、创业梦的积极社会氛围,共同营造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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