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岂是“自留地”
摘要: □苏 莉 道路被铁链条圈起来,作为商家的停车场,行人必须绕行;规划的公共停车位摆放着“禁停”标志,车主们只能望车位兴叹。(近日《天中晚报》)城市道路是为了方便市民行走而修建的,公共停车
□苏 莉
道路被铁链条圈起来,作为商家的停车场,行人必须绕行;规划的公共停车位摆放着“禁停”标志,车主们只能望车位兴叹。(近日《天中晚报》)
城市道路是为了方便市民行走而修建的,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市民停车而规划的。如果有路市民不能走,有车位市民不能停,那么,市民就有资格生气。
据了解,道路被圈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方便顾客和内部人员停车。二是怕其他车辆挡在门前影响生意。不论是哪个原因,本质上都是把公共资源当成了“自留地”。
“圈路”的单位和商家的做法不合乎城市管理规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公共资源“自留地”,这种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侵害了市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我”的地盘“我”做主,可以,不是“我”的地盘,就不要“我”做主了吧。城市道路不是“自留地”,也不是哪个人的地盘,那就不麻烦谁去把它圈起来了,管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