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应成为社会常态
摘要: □张广智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
□张广智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据报道,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人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据预测,到“十二五”末,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860万,老龄化水平提高迅速。社会的发展进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使得人的寿命越来越长。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经是政府、社会、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新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此条款,支持者认为将“常回家看看 ”入法既强调了伦理道德的正义性,又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体现了法的善意。反对者则从可操作性方面提出了不同看法。
“常回家看看”,怎样叫“常”?一周一次?一月一次?半年一次?怎么算“看”?带钱,带水果、营养品,还是什么都不带,回来一圈扭头就走?因此,新法刚一实施,便引来市民热议:“如果一周一次,那是不是说全国很多在外打工的孩子都违法了?”
有市民认为,虽然新法出发点是好的,但很难得到落实。就算儿女不经常回家,又有几个父母会状告自己的儿女呢?再说,新法在具体操作时会造成法院难判,判了也难执行的尴尬局面。
“常回家看看”是无数父母和儿女的共同期盼,但怎样才能做到“常回家看看”,个人和用人单位都需要落实 。对很多年轻人而言,为了成就事业,追逐梦想,远离家乡,远离父母,不要说一月一次和父母一起过,很多 人连春节都回不了家。
无论法律是否有规定,孝顺父母都是子女的职责,“常回家看看”入法了,更要反省法律产生的原因。我们无论多忙,都要记得给家里打个电话,问候牵肠挂肚的爸妈。如果有假期,一定要把看望爸妈放在第一位。
对老年人而言,法律上得到了保障,但落实起来是个问题。老年人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尽一份孝心,使“常回家看看”成为社会常态,全家人时常团聚,老年人享受天伦之乐就不再是奢望。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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