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不能变成“听听证明一下”
摘要: □前 溪下个月南京将召开“地铁价格听证会”,但南京物价局的公告显示,消费者参加人将由消费者协会推荐,自由报名的市民,只能旁听不能发言。(9月14日中国之声)地铁价格,事关老百姓利益,召开&
□前 溪
下个月南京将召开“地铁价格听证会”,但南京物价局的公告显示,消费者参加人将由消费者协会推荐,自由报名的市民,只能旁听不能发言。(9月14日中国之声)
地铁价格,事关老百姓利益,召开“地铁价格听证会”,是好事,如果的确该涨价,代表们都同意,倒也无妨,但要想让这个听证会开得让老百姓心服口服,首先听证会代表的遴选要具有“正义性”。可南京的“地铁价格听证会”还没有召开,就已经让公众寒心了。
一方面,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协会推荐,此举似乎很容易“掌控”;另一方面规定市民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有10个名额,但只能旁听不能发言。不能发言,参加有何意义?据解释,之所以不能让其发言,是因为担心把不好身份审核这一关。这样的解释谁能相信?因为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公众监督解决。只要把听证会代表的身份在网上公开一下,立马就能够发现,代表是否和地铁公司有“牵涉”?其实,由消费者协会推荐的代表也未必就没有“猫腻”,如果不公开其身份,也难以让公众信服的。
有专家说,听证会方案通过并不难,难的是怎么让人服气。这的确是事实,许多听证会早已经变成了“听涨会”,为了达到涨价的目的,就在听证会代表上“做文章”。媒体曾经披露有不少“听证会专业户”,一个叫石爱伟的人参加了17次听证会,另一个叫胡丽天的老太太7年参加听证会23次……此外,在听证会代表发言上“做文章”,银川水价听证会, 代表发言每人只有五分钟。发言的20余名代表中,仅有5名不同意涨价。结果,涨价方案“顺利”通过。而这一次,听证会不让自由报名的市民发言,本身的程序设置上就引发公众质疑。
2002年11月,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听证会代表有明确要求:“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显然,自由报名的市民只能旁听不能发言的做法是违背相关规定的。更重要的是,《办法》赋予了听证代表的权利:听证会代表可以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对制定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定价方案提出意见,查阅听证会笔录和听证纪要。而市民只能旁听不能发言,岂不是在剥夺其合法权利吗?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再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其中强调,召开听证会要真实反映民意,防止成摆设。自由报名的市民,只能旁听不能发言,这完全有把市民代表当摆设的嫌疑,从而也会使听证会成为一种形式,只是走过场的“程序”罢了。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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