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红利要真正“用之于民”
摘要: 张辛欣 沈 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出,将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并将上缴红利更多地
张辛欣 沈 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出,将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并将上缴红利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人们期待着,国有资本收益能够真正用于解决惠及百姓的重大问题,尽早实现“用之于民”。
由于产权主体的特殊性,国企历来享有较多的资源和制度红利。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依托天然优势和规模效应,每年创造出巨额的利润和现金流。然而,这些国企上缴红利的比例似乎与其“全民所有”的身份并不相配。这些创造出来的红利也大多在企业内部循环,甚至部分转化为少数人的福利,并没有回报给全社会,无法实现为全民所用。
以央企为例,有数据显示,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0.8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29.79亿元,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50亿元,远少于用于央企本身的资金。
既然为全民所有,就理应让百姓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提高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就是要用实打实的数字给企业加压力、下任务,改变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循环的现象,让企业改变依赖留存资金、盲目投资的“坏毛病”,形成创新的倒逼机制,同时使资金更多地向公共保障事业发展,加快民生建设的步伐。
当然,和提高上缴利润比例同样重要的,还有国企红利的使用方向。每一笔钱究竟用到哪里,是否花在“刀刃”上,都要有严格规范的安排。尤须加强对这笔资金用途的监督,清晰描绘出国企红利的详细用途和具体流向,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防范公共支出出现“跑偏”、权力寻租、效率低下等问题,实现真正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