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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

2014-05-12 01:07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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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宏斌 马春杰)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工商局自2月2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 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宏斌 马春杰)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工商局自225415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

       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建立一支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由社会各界消费维权热心人士组成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全市志愿者人数不少于50人,作为工商部门和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补充力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消费维权程序,广泛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监督经营者履行法律和社会责任。二是开展一次市场主体普遍行政指导和消费矛盾纠纷调处。对2012年被消费者投诉举报和被各级工商部门在商品质量抽检中有不合格情况的市场主体,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与其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三是签订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一核查,做到检查一户、核实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所有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都要向辖区工商所提交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其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并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登记和台账制度,责任区监管人员应逐户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实。四是组织一次开放日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设立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五是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以食品打假保安全“2013利剑行动”、“2013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开展市场巡查,排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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