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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低民航燃油附加费收取率

2014-05-12 04: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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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昨日联合发布公告,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但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上涨造成的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提高,调整后现行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仍保持不变,以800公里(含)为分

  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昨日联合发布公告,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但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上涨造成的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提高,调整后现行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仍保持不变,以800公里(含)为分界点的收取金额分别为50元和90元。

  此次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自2009年11月复征后的第三次调整,调整的收取率也在持续下降,从最初的0.00002908调整至目前的0.00002691。国家发改委对此做出的解释为,根据2010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同时考虑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油价上涨增支成本比例不少于20%,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基准油价100元,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691元。

  根据这一系数和国家发改委给出的计算公式,800公里(含)以下/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分别为47.36元/88.8元。这一征收金额与现行的50元和90元相比不变。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此次调整是鉴于前不久航空公司已普遍上调燃油附加费,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发改委设置上限防止航空公司再次涨价。(记者 张涵)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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