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国际财经

北大方正斥资5亿入主中国高科 深圳康隆净赚3亿

2014-05-12 04:4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方正系整合收购中国高科”的传闻自去年中旬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如今终于敲定。  中国高科3月1日披露,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24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方正系整合收购中国高科”的传闻自去年中旬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如今终于敲定。

  中国高科31披露,公司股票自2011224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而这跟近日北大方正集团入驻有关,中国高科公告显示,北大方正斥资5亿入主公司,并承诺择机将内部优质资产注入。

  方正集团表示,成为中国高科的大股东之后,会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尽快促成其主业调整和变化。

  方正科技方面称,中国高科重返方正系与上市公司无关,是集团层面的战略性打算。

  一卖一买 深圳康隆净赚3.22亿

  224,中国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与方正集团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37%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方正集团。

  中国高科是1992年由北大、清华、复旦等36所全国著名高等院校共同发起创立,并由174所高等院校及单位投资入股的高校科技企业。

  北大方正即是其主要发起人之一,其在2003年将中国高科控股权以2.5元每股低价让予深圳康隆,如今再以总价款不低于5亿元的价格高价收购深圳康隆中国高科24.37%的股份,共计7149万股,相当于以不低于6.99元每股的价格收购,而较之当初低价转让时的2.5元每股足足翻了近三倍。

  而以当初卖给深圳康隆的2.5元每股价格,初步推算此次再次购入的其持有中国高科共计7149万股,共计1.78亿,如此一来,购得中国高科七年,深圳康隆就在方正身上净赚不低于3.22亿。

  据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康隆与北大方正也‘颇有渊源’,实际当初成立深圳康隆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来自方正。”

  北大方正退出中国高科之后,便宣布与其断绝关系。然而实际不然。

  担保不断 中国高科 曾为方正科技提供巨额担保

  一直以来,中国高科无非是北大方正在资本市场背后的一位“功臣”,双方虽在股权上没有直接牵连,却为方正科技进行多次担保。

  同时,中国高科为“方正系”企业提供数次担保和并存有关联交易。

  2005年,中国高科就为方正科技银行贷款提供了1.5亿元巨额担保,同时购买方正科技4600万元资产。20095月,中国高科与方正科技互相提供最高限额1.2亿元期限为18 个月的担保,截至2009526,中国高科为方正科技担保余额为1亿元。

  方正科技人士表示:“上述担保有些还未到期,目前仍在进行中。”

  虽然对“方正系”企业倾囊相助,然而中国高科似乎也自顾不暇,近年来业绩呈现下坡趋势,收入大幅减少。

  中国高科2010年三季度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仅456万元,相比2009年同期减少在70%左右,主要由于房地产业务对利润的贡献大幅减少。

  方正科技证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高科与方正科技此前存在业务关系,所以提供担保,中国高科一直是方正科技的PC供应商。”

  “中国高科虽在此前与方正集团无直接血缘关系,却一直扮演着‘方正系’的‘提款机’的角色。此次收购无非是中国高科从‘台后’走向‘台前’。”一位曾接近方正集团人士表示。

  早在三年前,一场人事变动揭开了中国高科与“方正系”股权上的纠葛。

  2009621,中国高科公告,曹琦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副总裁兼董秘职务。而曾任方正集团投资银行事业群投资经理的刘玮上成为新一任董秘。

  一位北京大学校产部人士告诉记者:“中国高科与北大方正之间在人事确实存在交叠。”

  “本身早期的高校系上市企业交叉持股、隐形持股等问题广泛存在,较为复杂,近几年逐渐没落,但仍有小部分保留,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在资本市场可以避开很多如信息披露等规则。”人大某法学院教授指出。

  此次方正集团高调收购中国高科,意味着“方正系”正式将中国高科迎进门。

  有趣的是,三年前中国高科将曾引以为傲的PC业务完全剥离,自中国高科放弃PC业务后,仅一年不到的时间,方正集团也随即将旗下公司方正科技以1.2亿元的价格将与PC业务相关的数据库、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渠道资源信息转让给宏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