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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纪实

2014-05-12 05:10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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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服务大企业 征纳谋和谐 ——市国税局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纪实 记者 余 音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企业税收

       服务大企业 征纳谋和谐
——市国税局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纪实
记者 余 音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大局,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已经成为税收管理的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 “三定方案”, 20088月,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20094月份,省国税局正式组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市国税局于200912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科,专门负责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和税务系统确定的“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

深刻理解大企业的含义

       大企业的规模较大,税收收入较高,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成员企业分布较广;具有行业和所有制代表性等特点,是被各级税务机关选定的直接管理与服务企业。    市国税局筛选大企业的主要标准有六项:2009年度纳税额工业1000万元以上,商业零售企业100万元以上,房地产业200万元以上的集团(企业);属于市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国有、股份、外资等主要经济类型均覆盖;社会关注度大的企业;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成员企业分布较广;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企业不作为筛选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了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45家企业作为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由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直接组织实施相关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省国税局确定了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作为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由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直接组织实施相关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市国税局结合我市实际,将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确定为第一批定点联系企业,由大企业税收管理科对口服务,对定点联系的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实施专业化税收管理与服务

       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科自成立以来,紧紧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围绕服务纳税人为主题,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督导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等6个单位的税收自查情况进行了督导和评估。二是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确定的首批定点联系企业在我市的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税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三是拟定市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初步选定了17家企业作为市级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由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科对口服务。今后根据情况变化,对定点联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拟定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由市国税局主管大企业工作的局领导牵头负责,成员由该局相关业务职能科室及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组成,统一协调处理大企业相关税收事项。大企业税收管理科负责对定点联系企业统一对外答复涉税事项。五是从今年1月开始,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我市的成员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省国税局报送。六是积极探索税源管理新模式。大企业税收管理科在对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在坚持属地管理等原则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特别是探索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新模式。

切实发挥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省国税局20091230《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大企业管理处的工作职责,我市结合实际,做到切实发挥大企业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一是承担对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机制,实施直接受理大企业各类重大涉税诉求并反馈的“直通车制度”,承担针对大企业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等。 二是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税源管理及风险防控。制定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和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本级大企业税源监管企业信息库,按时汇总、审核、上报大企业税源监管企业信息;定期对我市所监控的大企业税源企业的收入情况、发展趋势、总体税负水平及变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帮助大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三是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特别纳税调整调查。开展税源分析,及时接收和转发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行业税负标准、预警区间和其他纳税评估参考信息;定期测算监控大企业税源企业的税负情况,并根据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行业税负标准和预警区间,及时对本级监管的大企业税源户进行筛选,查寻税负异常企业,拟订评估和检查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评估和日常检查;组织对大企业各个税种的避税问题进行调查、审计和调整;实施与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一般反避税规则等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谈签和管理预约定价安排等。四是提供重点检查对象。根据评估和日常检查结果,向稽查部门提供重点检查对象。五是按照要求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外地税务机关做好外地大型企业集团设在我市的成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指导我市各县区加强大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推进对大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以定点联系企业的涉税诉求为导向,把个性服务建立在对企业深入了解和深度参与的基础之上,通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方法,为其提供针对性强、更高层次的个性化服务,并及时受理和解决企业涉税诉求,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构建税企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和谐征纳关系。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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