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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三推三考”选拔乡(镇)、街道正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2014-05-12 05:14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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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试点意见》(豫组[2005]5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试点意见》(豫组[2005]5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采取“三推三考”(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综合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选拔乡(镇)、街道正科级干部23名。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拔职位

       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8名(其中从乡(镇)、街道产生5名,从区直单位产生3名),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15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选任的领导干部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资格

    1、区直单位现任正科级干部具有10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11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11以后出生)任副科级5年以上(20041231以前任职)。

       2、乡(镇)、街道现任正科级和副科级实职干部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111以后出生);任副科级5年以上(20041231以前任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中共正式党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干部,不得作为选拔对象进行推荐。

       1、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和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人员。

       4、在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对本单位出现的上述重大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三、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好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报名地点为驿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日期:31112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区“三推三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民主推荐(10分)

       乡(镇)、街道运用2009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结果,区直单位运用民主推荐优秀年轻正科级后备干部结果。正科级干部不再民主推荐,本环节为满分。

       ()组织推荐(10分)

       组织推荐采用参加“三推三考”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结果。

       (五)综合推荐(15分)

       (六)笔试(15分)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面试(25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在15分钟以内。

       ()组织考察(25分)

       由区委派出考察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九)研究决定

       按照“三推三考”各个环节综合得分情况,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乡(镇)、街道的参选人员取前5名作为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人选,然后依次取15名作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人选,出现空缺顺延递补;区直单位参选人员取前3名作为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人选。由区委全委会或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区“三推三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此次选拔工作当作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竟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监督。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对竞选工作全过程监督,坚决刹住“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发生。对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隐瞒重大问题和个人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区委组织部记录在案,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属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

        驻马店市驿城区“三推三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0311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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