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运车辆超载原因及治理措施
摘要: 货运车辆超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即使在欧美、韩、日等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我国尤为突出。特别是今年10多个省份先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之后,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现象更为突出。针对实际
货运车辆超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即使在欧美、韩、日等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我国尤为突出。特别是今年10多个省份先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之后,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现象更为突出。针对实际现状,要彻底根除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现象,必先究其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达到治根治本。
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的原因
一是经济利益驱动。货运车主、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多拉快跑”是他们产生经济效益的主要目的,只有拉得多才能挣得多,于是便出现额定10吨的货运车辆能拉20吨甚至经过非法改装之后能拉30吨、50吨;车辆生产厂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将新车“大吨小标”;车辆改装厂受经济利益驱动,随意为客户车辆加槽加帮;沿途各超限站点受经济利益驱动,往往采取以罚代卸、只罚不卸等违规行为。这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也是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的根本原因。
二是货运车主、企业税费支出比例高。据资料显示,我国每辆货运车主、企业每年要上交运输管理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再加上油费、货物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如果车主、企业按额定载重运输,就可能出现“白跑白干”甚至亏损现象。再加上我国货运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货运信息不对称、不及时,许多货运车辆都经历过往程时“吃饱”,返程时空跑。这是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的社会原因。
三是法制滞后,执法力度不足。由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较晚(
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的治理措施
一是宣传为主,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管理。公路货运超载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政府应结合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大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必要时应深入货运企业或组织货运车主,认真讲解治超政策和安全运输的利弊,使企业和车主充分认识到治超的迫切性、必要性、强制性。
二是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把住源头就是严格监管车辆生产厂、车辆改装厂违规将新车“大吨小标”,随意为客户车辆加槽加帮等违规行为,对现存车辆进行重新定标、办证,对不符合公路运输的非法改装车辆坚决给予取缔,从源头切断非法超载车辆;经济调节就是制定全国统一的适合当前形势下的新的公路运输指导价,适时降低或取消不合时适的公路运输附加性收费;短期治标、长期治本就是加大执法力度,以“人、车、路”协调发展为长远目标,对公路货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短期内货运车主、企业了解治超、懂得治超,长期内尊敬治超、爱护治超。
三是加大投入,科学治超,适时更新快速检测设备。新的检测设备集动态称重、宽高检测、车辆识别、车辆抓拍、语音提示、LED显示、信息处理、上传于一体,实现对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的不停车检测。这样既减少了超限站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遏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通行,减少收费站入口拥堵排队,又减少了超限站工作人员和货运车主的矛盾纠纷,同时又可杜绝暗箱操作。
四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重点推动流动治超。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部“五不准”,坚持依法治超,坚持持证上岗,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将超限站治超和流动治超结合起来,重点推动流动治超,力争解决从县乡公路、村级公路绕行逃避检测的现象。
(作者系市公路设计院 姜新志 张 超)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