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新政8月1日实施
摘要: □晚报记者 王仲华 本报讯 记者7月26日从市税务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白酒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同时,新的
□晚报记者 王仲华
本报讯 记者7月26日从市税务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白酒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同时,新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也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据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土介绍,长期以来,不少白酒企业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将产品分为“公司出厂价”和“销售公司出厂价”两种方式,先将产品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以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企业在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时报税,再以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逃避税收。针对这种局面,在新的白酒消费税征收政策中,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是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是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对于小型白酒生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其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