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惠及我市 四种品牌享受补贴
摘要: 晚报记者 王仲华 本报讯 自国家出台“汽车下乡”享受补贴政策以来,欲购买汽车的农民朋友不断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830110咨询。4月27日,记者从市丰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汽车销售处获悉,五菱、海马福仕达、
晚报记者 王仲华
本报讯 自国家出台“汽车下乡”享受补贴政策以来,欲购买汽车的农民朋友不断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830110咨询。4月27日,记者从市丰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汽车销售处获悉,五菱、海马福仕达、东风小康及奇瑞微型面包车被正式确定为“汽车下乡”指定品牌。
今年3月初,国家为鼓励农民朋友购车,出台了《汽车下乡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中明确规定,农民购买汽车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为:售价在5万元以下的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补贴;售价在5万元以上的微型客车,按定额5000元补贴。消息公布后,许多持币购车的农民朋友纷纷涌向微型车市场,我市微型车市场出现了求大于供的局面。个别商家经销的“汽车下乡”补贴品牌的微型客车已无库存。
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汽车下乡”指定品牌者,应持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购车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到所在乡(镇)财政部门申报。对符合补贴规定的,所在乡(镇)财政部门会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