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一千多家企业成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
摘要: 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全市一千多家企业成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 晚报记者 滑清泉 安排1000~2000万元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所有涉企活动实行“履职不收费”……企业是经
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全市一千多家企业成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
晚报记者 滑清泉
安排1000~2000万元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所有涉企活动实行“履职不收费”……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环节。如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解决企业经营困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我市并因此成立了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帮助企业解决在融资、扭亏增赢、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安排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除坚决兑现中央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外,我市今年还将加快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税率。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并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获得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和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服务企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另外,市财政还安排了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2000万元,并按规定尽快下达到项目单位。
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
在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政策的同时,对省及省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同时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在强化企业治乱减负方面,严查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保、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且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实行“履职不收费”。
市级100家重点企业成放贷重点
将全市100家企业服务年活动重点服务企业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对基本面较好、暂时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不收贷、不停贷,力保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断裂。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步进行,给予我市利用境外、省外资金实际到位在一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以资助。
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配套资金3月底投放
强力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快速落实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确保3月底投入实际动作,并积极推进小额贷款试点,争取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今年一季度正式开展业务。
同时,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或主业整体上市。在全市开通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以为企业提供贷款卡申领和贷款卡年审。
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各级政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招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我市产品,提高我市产品市场占有率。并将我市名优产品、重点保护产品列入打假保优、扶优扶强的保护和支持范围,建立区域内打假联络机制,保护市内名牌产品市场。
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可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缴款。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在确保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免收滞纳金。
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规定前提下灵活设置工时
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缩短职工工作时间或采取轮换工作办法,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
确定一千多家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市政府确定100余户企业为市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区也要各确定100户左右重点服务企业。同时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等群众团体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按此计算,全市将有一千多家企业成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天中晚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