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员杨妮的“三勤”快乐工作法
摘要: 叶品 孙犁 杨妮,正阳县邮政局一名投递员。8年前,她从一名下岗工人走上投递员岗位。从穿上绿色戎装起,她就把自己交给了深爱的投递事业,并摸索出一套“三勤”快乐工作法。在3000多个日日夜夜里
叶品 孙犁
杨妮,正阳县邮政局一名投递员。8年前,她从一名下岗工人走上投递员岗位。从穿上绿色戎装起,她就把自己交给了深爱的投递事业,并摸索出一套“三勤”快乐工作法。在3000多个日日夜夜里,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人格魅力,谱写了一曲动人的投递员之歌。为此,她连续多年被县局评为“优秀投递员”,被省局两次评为“优秀投递员”并获得省、市“五一”劳动奖章等。一连串的殊荣和群众的赞美,证明了杨妮这8年多来的人生价值。
工作中忘掉“愁苦”
“涵养好,对广大用户服务周到、和蔼可亲。”这是所有用户对杨妮的最多评语。
“对待同事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充满热情。她的字典里似乎就没有‘愁’、‘苦’二字。”这是同事对杨妮的评价。
“这一切要归功于我找了个好老公,如果没有他的理解和支持,就不会有我工作时的好心情。”杨妮略带羞涩地说。10年前,杨妮的老公在追求她时说:“这一辈子都不会让你流泪。”婚后,他用行动实现了当时的誓言。
有了丈夫的理解和支持,杨妮更是忘我地工作,寒来暑往,早出晚归,家里的重担全落在丈夫身上。当看着丈夫日渐消瘦的身体,杨妮也有所动摇。杨妮想,丈夫也有一份好工作,并且也非常忙,自己这样长期拖累他,也不是办法。于是,她决定辞职。正当第二天她出门去单位辞职时,迎面走来一个60多岁的老汉,张口问她:“你是杨妮吗?” “正是,有什么事吗?”杨妮说。老汉泪流满面地说:“我该如何向你表示感谢呢?你把我家多年失去联系的台湾亲人给联系上了,我得好好谢谢你。”杨妮看到自己的劳动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心里热乎乎的,决定不再辞职,把去辞职的路又变成正常上班的路。
后来,家里请了保姆,一天,孩子扶着窗栏用企盼的眼光盯着正要上班的妈妈说:“妈妈,早点回家,我害怕!”可是这一天,为了能及时把台胞的一封信送到亲人手中,她打听、走访了3个多小时才如愿。等她赶回家的时候,孩子和保姆已蜷曲在沙发上睡着了,冻红的脸上还挂着泪花。
对于工作,杨妮总是充满自信;而对于家庭,她心里永远怀着一份愧疚。对女儿,她不是一个好母亲;对丈夫,她不是一个好妻子;对婆婆,她不是一个好媳妇。
工作中寻求“快乐”
大家都知道,干投递工作有“三难”,即发展订户难、投递不详信件难、寻找外迁户难。在“三难”中,尤其是一年一度的报刊征订和发展新订户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没有一定的敬业精神和坚强的毅力很难胜任工作。
杨妮在“三难”中一干就是8年,在工作中坚持自己的信条,和群众打成一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局领导的肯定。同时,她也摸索出一套用“三勤”取代“三难”的快乐工作法。
嘴勤。“征订报刊离不开嘴勤,不勤问、勤说、勤讲,你就找不着服务对象,你就发展不了新订户。”杨妮说。杨妮的嘴勤是出了名的。她服务的对象有中老年人、中小学生、社会团体和机关。在为他们服务的过程中,她满脸笑容,不喊称呼不说话,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和她聊天,向她打探一些信息。她在与他们谈话中,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爱好,向他们推荐一些报刊。县委家属院有一退休干部,杨妮在与他日常交流中,了解到老人对养花种草情有独钟,与是她向老人推荐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报刊,老人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生活更充实、更快乐了。
腿勤。“我的订户之所以越来越多,靠的就是我的腿勤迎得的。”杨妮说。一年四季,不论什么情况,杨妮都坚持当天的事当天做完,决不推到第二天。这是她从事投递员工作8年来始终如一坚守的信条。今年7月的一天,大雨下个不停,天马上就要黑下来,还有10多份报刊没有送到订户手中,其中有3户路难走,杨妮心急火燎。于是,她脱下雨衣,把报刊裹起来,骑上自行车消失在雨幕中。当她把最后一份报刊送到订户手中时,已是晚上9时。订户仲万得看着浑身湿透的杨妮这么晚把当天的报纸送到手中,心疼地说:“傻妮子不要命了!你不会明天送吗!谁也不会说什么。”杨妮的敬业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仲老伯,仲老伯当年为杨妮新发展客户4户。
手勤。杨妮的手勤也是她迎得客户信任的制胜法宝。杨妮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嘴勤、腿勤又爱帮助人,很多人都较了解她,也有很多人要她顺路捎一些比如青菜、米面之类的东西,她也乐意为人帮忙。久而久之,大家都信任她,认为她是个好人。于是,她因人而已,为大家推荐报刊,大家都很乐意接受。
在“三勤”中钟爱着她的投递事业,在为别人服务、帮助别人、为人带来快乐和方便的同时,她也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已经把投递工作看作是一种乐趣。
有付出就有回报,辛勤的汗水浇灌出了累累硕果。2008年,杨妮共组织征订报刊费流转额27万元,其中私费订阅8万多元,超额完成局里下达的任务,向上级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