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的调查
摘要: 驻马店市财政局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熏并将其作为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来抓。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着什么问题,
驻马店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熏并将其作为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来抓。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着什么问题,最近我们选择部分县区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内容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对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人员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给予13%的补贴。2007年12月底,我省被确定为“家电下乡”试点省。补贴家电产品包括单价1500元(含)以下的彩电、单价2000元以下的冰箱(含冰柜)和单价1000元以下的手机。
(二)我市“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做法及取到的成效
我市各级各部门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创新方法,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宣传、商务、财政和农信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事机构,制订了实施办法,为“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二是注重宣传,领会政策实质。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并采取多种方式答疑解惑,迅速让老百姓了解了这项惠民政策。三是协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家电下乡”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立足部门实际,结合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安排“家电下乡”工作专项经费;针对商务部门在乡镇没有办事机构,乡镇级财政工作人员主动承担“家电下乡”补贴受理、初审及资金兑付任务;工商、质检部门认真查处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不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商务部门周密组织,并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共同营造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良好环境。四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各县区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推行既符合规定又简单明了的操作方式和办法,有效推进了工作进程。
截至9月15日,全市核准的194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销售产品40611台(部),己录入信息管理系统28721台(部),农民可得补贴496.4万元,实打到农民账户金额428.07万元。从我们调研反馈情况看,“家电下乡”工作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农户对“家电下乡”补贴反映良好。
二、“家电下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各级各部门付出了很大的精力,但从销售效果来看,比预期要低得多。通过深入县区走访商家、农户,发放调查问卷,与相关单位人员座谈,我们认为,目前的“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组织实施及条文规定方面的问题
1.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强,宣传覆盖面不够广。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老百姓对“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还不太了解。从我们发放的调查问卷结果看,31%以上的农民不了解“家电下乡”政策,不知道如何取得补贴款。
2.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家电下乡”工作分属于商务、财政、农信社等不同部门,各部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决定了此项工作的成败,需要密切配合和联动,才能保证政策的落实到位。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沟通和交流还不是太顺畅,缺乏应有的支持和沟通,从而使“家电下乡”工作在有些环节的衔接上出现一些问题。一是销售网点少,销售商经营不规范。二是补贴资金到位慢。从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熏到领到补贴?熏要经过购买、销售商登录销售信息、农户持有关资料到乡财政所申报补贴、乡财政所录入补贴信息、县商务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向农信社拨付补贴、农信社打款入农户存折、农户领取补贴这些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农户领取补贴就会受到影响。在调查中有农民反映,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到领到补贴款大致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挫伤了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3.产品价位和种类过于单一和狭窄。按目前的政策规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价位低、种类少,致使相当一部分农村消费群体被排除在外,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4.补贴比例偏低、金额较小。从调研反馈的情况看,大部分农民认为政策规定的13%的补贴比例偏低,金额较小,对他们的吸引力不是太大。
(二)产品供应方面的问题
1.低端产品多,缺乏市场竞争力。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大多为一些低端产品,既使投放到农村市场仍然缺乏市场竞争力。如在上蔡县白云观商场家电柜台,调查组发现,琳琅满目的家电产品,只有三四个产品为“家电下乡”供货产品,而且与其他产品相比,款式、档次也较低。
2.品种不全和部分品牌的缺货断货。由于今年安排的“家电下乡”供货产品比较少,加之部分中标的流通企业没有按照中标承诺全部供货,销售网点又没有积极和流通企业进行衔接,组织货源,以保障市场供应,致使“家电下乡”产品市场供应品种单一,部分品牌断货、缺货,农民想买的产品却买不到,此类销售网点形同虚设。
3.零配件的生产供给和售后服务不容乐观。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广及时间的推移,“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及后续维修配件的供给是否能够跟得上,老百姓心里没底。“家电下乡”产品是针对农村市场生产的产品,厂家相关配件的生产供应及更换零配件的地点、时间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购买者的热情。
(三)流通环节及商家销售环节的问题
1.微薄的利润调动不了商家积极性。“家电下乡”产品的批零价差小,赢利空间不大,对于追求利润的商家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吸引力。据测算,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批零差为5%。在今年上半年,销售网点开据销售发票需承担4%的销售税金,还剩1%的毛利率,扣除场地占用、送货、搬运、保修等费用,商家不但赚不到钱还要倒赔钱,因此他们不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尽管下半年以来,上级要求不需要开据发票,为商家留有5%的毛利率,但扣除有关费用后也赚不到太多的钱,远远达不到赢利预期,所以商家的销售积极性不高。
2.受利益驱使,部分商家违规操作。为了扩大影响,部分商家愿意争取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资格,却不愿卖“家电下乡”产品。打着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幌子吸引顾客,顾客来了以后却宣传销售店里的其他品牌产品。另外还有一些非“家电下乡”指定商家,也跟着混水摸鱼,拉拢顾客,扰乱了“家电下乡”销售市场。
(四)消费及购买环节方面的问题
1.农村消费呈两极分化趋势,“家电下乡”产品局面尴尬。
一方面农民购买力有限。近年来,国家通过减免农业税、对农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切切实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也形成了一定的购买力。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受多种因素影响,广大农村的购买力还很有限,对于冰箱、手机等产品来说,大部分农民还认为这不是必需品,而是高消费品。另一方面,不能满足部分农民的购买需求。由于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部分县区的农民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机遇,观念新、脑子活,通过搞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养殖和外出务工等途径,腰包迅速鼓了起来,消费理念及需求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家电下乡”产品因种类、款式、价格均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被摒弃。因此,目前“家电下乡”面临尴尬的局面,即“穷的买不起,富的看不上”,销售不理想也就不足为奇了。
2.农村公共服务成本高,公共设施落后,部分农民对家电消费望而却步。
由于目前农村公共设施比较落后,一些公共服务成本又居高不下,加之落后的消费理念,不少农民对家电消费望而却步。而且,由于乡村用电不如城市稳定,电器空闲时间高于城市。一些农民家庭不是没有电器,却有意让其成为摆设,原因还在于使用成本过高。另外,大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家中只有老人、孩子,对冰箱、手机等产品的购买意愿不强。
3.补贴操作程序繁琐。
三、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家电下乡”是一个浩大的惠农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已将“家电下乡”工作列为2008年为群众着力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要求将好事做实、实事办好,广大农民对这项支农惠农政策都非常期盼。可以说,做好这项工作,是我们的应尽之责,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切切实实把这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把农民应得的补贴及时补贴到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
(二)进一步扩大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市、县、乡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流通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商家销售行为。一是要求销售网点设立试点产品专柜,统一价格、标志和服务标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要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退换货处理、服务及维修标准、信息系统及发票的检查,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搭车销售以及存在坑农害农和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并取消其销售资格。三是加强对货源组织和销售情况的考核,搞好货源调度,让适销对路的产品进入流通网络,确保群众满意。
(四)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补贴兑付进度。农民申报补贴时,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志卡,乡级财政部门即可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确认,加快已销售家电产品的信息录入工作。备案销售网点要加快销售产品的送货、安装进度,对农民购买补贴产品只要能准确无误地获取农民身份证、户口簿号码及家庭住址即可办理销售、保修等手续,并立即上网录入相关销售信息。农村信用社的操作系统应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接轨,以便农村信用社在兑付补贴资金时减少错误发生和加快兑付时间,以保证及时兑付。
(五)进一步统筹考虑,推动“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展。
1.适当扩大或提高补贴产品的种类、价位及补贴比例。
2.适当提高批零价差,调动商家积极性。基层销售商是“家电下乡”的有效载体,但商家的逐利性决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因此,可以适当提高批零价差以调动商家积极性。
3.适当增加销售网点,为群众提供便利。要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同时在销售网点的布局上,可以考虑与“万村千乡工程”相结合,适当增加网点,兼顾偏远乡镇,力争布局科学合理,为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方便。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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