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国际财经

契税知识ABC

2014-05-12 06:32 来源:驻马店日报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一、契税的征收管理机关。我市契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市、县财政局。二、契税的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契税。土

 

一、契税的征收管理机关。我市契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市、县财政局。

二、契税的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契税。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三、契税的征收范围。(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三)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四)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契税税率。契税税率为4%(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按2%征收)。

五、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用地单位或个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二)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按评估价格核定。(四)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房屋价格的差额。(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除承受房地产者要缴纳契税外,转让房地产者也应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市 契)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