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让居者有其屋
摘要: 本刊记者 杨全国近日,记者见到了家住市区的低保户老方。说起廉租住房的事儿,老方一脸的喜悦。他告诉记者,春节前,他家领到了市里有关部门发放的每人每月45元的廉租房租赁补贴。眼下,一家人正为即将到手
本刊记者 杨全国
近日,记者见到了家住市区的低保户老方。说起廉租住房的事儿,老方一脸的喜悦。他告诉记者,春节前,他家领到了市里有关部门发放的每人每月45元的廉租房租赁补贴。眼下,一家人正为即将到手的廉租住房作各方面的准备,有了新房就给儿子结婚办喜事。他说:“现在这廉租房、经济房(经济适用住房)可都是咱老百姓的希望房啊!”
衣食住行,住房一直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的基本生存条件和基本生活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让居者有其屋。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稳步实施。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驻马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市房产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解决低保家庭住房问题资金需求情况的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基础档案,初步预算出全市“十一五”期间年平均资金需求和可筹措资金数额。2007年,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45元。今年春节前,我市举行了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仪式,1081户低保户领到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800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中心城区1万平方米、144套廉租住房正在顺利建设中。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全面启动。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预售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安排的万家花园、碧海花园、园林小区、环卫小区等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上蔡县建安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4万平方米;泌阳县、确山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完成选址工作。
同时,积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已审批6家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房,不再享受货币化补贴,出售集资建房纳入房改审批。进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试点,试点单位共为61户无房户和未达标户发放补贴资金120万元。
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着重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及使用效率,加快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发展,解决城镇居民买房、建房资金短缺问题。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2044个,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达41%,超过了全省38%的平均水平。
2008 让更多的人居有其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住房困难的低入者十分关注今年我市住房保障的一些具体情况,比如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建多少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
市委常委、副市长耿广智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房产管理暨住房保障工作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作出具体部署。耿广智强调,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我们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努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要认真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摸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底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区要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要达到应保尽保;2010年年底前,所有县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要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各县区政府要根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部分要保证足额用于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的余额要保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要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今年全市要完成6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新建任务,中心城区要确保新建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争取新开工建设2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去年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争取今年交付使用。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刘晶表示,加强住房保障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市委、市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县区都要出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具体意见,制订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核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建立健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三是建立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各县区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配套资金,并确保租赁补贴发放到位。今年,各县区要对低保住房困难户家庭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把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多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五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市中心城区要确保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争取2万平方米。各县区都要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并确保尽快开工建设。2008年,要让更多的人居有其屋。
齐抓共管 六部门鼎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关联度高,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更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具体到我市,就是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同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构建一个科学的、高效率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打造实力、活力、文明、和谐驻马店作贡献。”刘晶如是说。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发展、强力推进的大格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等六部门联手合作,共同构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明确任务,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与各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报政府审批。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积极做好争取中央预算内对新建廉租住房投资补助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认真执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有关规定。
“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多渠道筹措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认真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税费政策。”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认真落实免收土地出让收入政策及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同时,市财政局将认真研究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办法,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的支持,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支持财政困难县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市规划部门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规划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明确了工作目标,制订了具体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选址和用地规划工作,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二是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今后,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三是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四是加大旧城改造规划编制力度。五是优先保证项目审批。今后凡是涉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审批,开辟“绿色能道”,加快审批速度,减少环节,优先审批,确保各类项目规划手续的快捷、高效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勇智表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坚决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三个重要环节。调整供地结构,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和供应计划。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本县区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保证并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项目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对列入年度土地利用和供应计划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解危解困住房建设用地,要加快做好土地供应的前期工作,优先开发整理,按行政划拨方式保证供地。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土地利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坚决防止以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房开发。
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人民银行总行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融资制度,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将积极按照上级行的安排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支持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居者有其屋,这个长久的企盼正在并将继续催生出一幢幢漂亮的房屋,它给予人们的不止是一个居所,而是一种深深的关爱和真情,幸福的生活和生活的幸福将充溢每一个家庭。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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