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传播的美学探究
摘要: 王 鸽电视是通过图像和声音进行传播的大众媒体,与报纸、广播相比,电视更是一种美的载体,优美的画面,甜润的播音,昂扬的激情,深沉的意境,能把人带进一个充满美感的世界。我们研究电视媒体的传播规律,更
王 鸽
电视是通过图像和声音进行传播的大众媒体,与报纸、广播相比,电视更是一种美的载体,优美的画面,甜润的播音,昂扬的激情,深沉的意境,能把人带进一个充满美感的世界。我们研究电视媒体的传播规律,更要注重电视传播的美学探究,把握电视美学特点和传播方式,从而在电视传播各个方面更好地体现美、展现美,让美的观念、美的文化洋溢于电视的各个节目、各个环节,让观众在节目的收视中,得到美的享受,认同节目的观点,从而达到节目传播的目的,提升媒体的传播效力。
笔者结合从事电视传媒十多年工作的实践,谈谈如何从电视传播的各个层面体现其美学特点。
一、电视传播要讲究形象美
形象美是指电视节目的包装要切合栏目的定位和特点,适合大众欣赏标准。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频道、栏目、节目的整体包装和效果;二是采访记者要衣着得体,提问应答适宜适中;三是电视节目主持人气质好,形象佳,庄重优雅。
(一)重视自身形象的提升。电视是开放的媒体,尤其是电视传播技术的日益升级,使各级各地的电视台打破了垄断,各频道再也不能忽视节目的包装和自身形象的提升。如一个好的片头可以先声夺人,先入为主,给人以视觉的冲击,就像一个引力巨大的磁场,吸引人接着往下看。相反,一个创意平平、毫无特质的节目不但不能得到人们的认同,而且不能引起观众心理上的共鸣,久而久之,就会失去观众,它的传播就会成为价值不大的无效传播。
(二)一线记者要注重衣着得体,问答适宜。记者到一线采访,代表的不只是记者个人的形象,更多代表的是一个台的形象、一个栏目的形象。因此到一线采访,要特别注重个人的衣着打扮,言行举止。 一个记者外出采访穿什么样的衣服,该如何打扮并没有一定的模式,衣着简约、落落大方、举止得体、谈吐文雅应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同时记者的衣装、气质还要和采访的对象、所处的环境、采访的事件相融洽。
(三)电视节目主持人不仅要注重外在的形象,还要注重内在的气质。节目主持人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这个栏目、这个频道的代言人,他的形象好坏、气质优劣可以成就一个栏目,也能葬送一个栏目。节目主持人是公众人物,长得标致固然重要,但还要修养好、有气质。主持人的风格要能体现栏目的创意,和栏目的风格相一致。
二、电视传播要讲究播音美
播音是电视节目传播的重要载体,播音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节目质量的高低和传播效果的优劣。声音甜美、音色亮丽、语气流畅的播音不仅能使节目增光添彩,还能使人心旷神怡,如饮甘泉,把人带进一个五彩斑斓、充满美感的世界。
播音一方面指电视节目稿件的配音,一方面指电视节目的穿插主持。两方面都不是简单地读稿、背稿,而是播音员、主持人对节目的再创作,是对电视节目稿件的再处理,是电视节目内容的升华。因此,一个好的栏目、好的节目绝对离不开好的播音、好的主持。
不管哪种类型的播音、解说,它都需要播音员有扎实的基本功、突出的语言驾驭能力和独具特色的播音风格。这是一个播音员成功的基础,也是一个节目、一个栏目走向成功、树立形象、打造名牌的前提。
三、电视传播要讲究画面美
画面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是电视传播最基本的构成元素。失去画面,电视也就不成其为电视。因此,在电视的传播中,我们要十分重视画面所起的独特作用,注重画面的取舍拍摄、编排剪辑、选材制作,把健康的内容承载上完美的画面传递给观众。
画面美不仅指拍摄的图像美,人物的构图美,还包括剪裁得体,详略适宜,层次分明,表现充分。画面要充分体现电视拍摄的技巧,详尽地展示电视节目所表现的主题,使形式与内容有机地结合,做到形神兼备,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
画面美还要讲究画面语言的健康。有的摄像记者用心不专,随意拍摄,把一些不好的画面甚至丑陋的东西拍进来,后期制作又没有剪裁掉,造成了对节目的伤害。也有的主持人行止放纵,身体过分暴露,招致观众的不满和抵制。也有的电视台为追逐创收,在节目中插播含有不良信息的广告,如非法的药品广告、保健用品广告等等,对节目造成伤害。
四、电视传播要讲究意境美
意境美是指一个节目所具有的内涵,所表现的意图,所反映的思想。意境美是指电视节目的内容美,即内涵丰富,格调高雅,沉稳厚重,积极健康,符合传统道德和时代精神,给人以心灵的抚慰和思想的陶冶。
电视传播的意境美要求电视作品要有深刻的思想、浓厚的特色和感人的效果。具有这些特征的电视作品才能够意蕴深长、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长久的生命力。
社会是不断进步的,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表现社会面貌和生活的电视节目也不可能形式单一、枯燥乏味。节目的多样化决定了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只有适合内容的表现形式才能使电视作品收到最佳的收视效果。
电视传播的美学表现天地十分广阔,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不断地扩展和完善。电视创作作为一种精神产品的生产过程,其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必然有其内在的规范和美学表现规律。只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它、掌握它,就一定能创作出更多更美的电视作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使电视这棵充满艺术美感的长青之树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壮大。 (作者单位 :遂平县文广新局)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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