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论文

化学教学怎样实施素质教育

2014-05-23 09:25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张红春随着现代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应试教育”要转变为“素质教育”,化学教学除传授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使学生能应用知识。要达到这一教学目标,教师必须领会大纲精神

张红春

随着现代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应试教育”要转变为“素质教育”,化学教学除传授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使学生能应用知识。要达到这一教学目标,教师必须领会大纲精神,钻研新教材,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优化课堂教学,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一、确立学生为教学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功能

开展素质教育,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作用和传统教学过程应改变,要摒弃以教师为中心,只强调知识传授,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的传统教学模式,应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

例如:复习三大气体(H2O2CO2)时,教师引导学生从气体的性质、制法、用途上提出一个简答题:怎样鉴别三个集气瓶中H2O2CO2?此时,教师要让学生积极思维,鼓励学生回答。如答用燃着的木条,分别伸人各集气瓶中,燃烧起来的为H2,燃烧更旺的是O2,熄灭的是CO2;如答用澄清石灰水或用紫色的石蕊鉴别出CO2,再用燃着的木条鉴别H2、和O2;还可答先用灼热的CuO鉴别H2,再用燃着的木条鉴别O2CO2等。在让学生发散思维的基础上,教师进一步启发学生分析和比较,从中找出最简便的鉴别方法是第一种。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还要创设不同的情境让学生有多种机会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如CO2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这个反应原理:C02+CaOH2=CaC03+H20学生只习惯于检验CO2的存在,教师可将多个知识点串联变换:(1)为了使石灰浆刚粉刷的墙壁快点干燥,常在室内生个炭火盆。(与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联系) 2)实验室如何存放Ca0H2NaOHKOH等常见的碱?(与药品存放联系) 3)在CO中混有CO2,如何除去CO2?(与除杂质联系)

通过“一题多变的方法”,可使学生对某一知识点有更全面的理解,把学生的认识引入深化。当然,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并不意味着教师责任的减轻和教师作用的降低,而恰恰相反,这两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如情境创设、协作学习、会话交流和意义的形成都离不开教师的认真组织和精心指导。否则,学生的学习将会成为没有目标的盲目探索,课堂教学将会事倍功半。

二、充分发挥化学实验教学优势,是课堂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化学实验可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化学的兴趣,帮助学生形成概念,获取知识和技能,培养观察和实验操作能力,还有助于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教师在课堂上应纠正那种“黑板上画实验,课堂上讲实验,课后背实验”的错误做法。

例如在“氢气的实验室制法”的教学中,课前可预先将镁片、锌片、铁片分别剪成元素的符号“MgZnFe”的形状,然后引导学生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全班学生都能清楚地观察到三种金属表面都有气泡产生,同时还可以比较酸与三种金属反应的剧烈程度不同,锌介于镁与铁之间,这样演示实验现象直观,可见度大,效果好。然后教师提出问题:实验室制取氢气常用锌与稀硫酸的反应,为什么?学生很快得出答案。(锌与稀硫酸反应速度适中,便于收集氢气。)接着启发学生由实验现象上升到抽象思维,可设问金属表面产生的气泡是氢气吗?如何鉴定?让学生积极联想前面已学过的氢气的性质,通过点燃气体,若发生淡蓝色火焰,并产生水珠证明是氢气。教师演示蒸发小烧杯中的溶液,让学生观察留下的白色物质,告诉学生白色物质是锌和稀硫酸反应产生的硫酸锌。此时,提出思考题:(1)上面出现的这些物质各属哪类物质?(单质或化合物)(2)三个反应有哪些相同点?让学生积极思维形成置换反应的概念,师生共同分析置换反应的特点,并联系已学过的分解反应、化合反应进行比较,加深对这三种反应类型的理解。   (作者单位:驻马店高级中学)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