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摘要: 王永宇 近年来,驻马店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努力打造“一城两区四基地”,努力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目前,我市新型农村社
王永宇
近年来,驻马店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努力打造“一城两区四基地”,努力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目前,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正在扎实推进。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我市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普遍较低,进一步提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二是规划制定不太合理。规划内容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三是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土地调整置换政策不健全已成为制约示范村规划建设的最大瓶颈。同时,项目整合、土地流转、金融互助等方面的政策不够完善也影响示范社区建设。四是部分基层干部存在认识误区。一些基层干部不顾当地实际,把示范社区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拆旧建新,忽视了农民主体,忽视了群众意愿。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途径
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注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时,政府应注意坚持差别化的发展策略,制定因地制宜的发展目标。今年初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结合驻政〔2011〕92号文,提出了“以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采取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申报、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方式,整合政策、整合项目、整合资源、整合资金,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创新体制和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破解办法。
一要注重调动县乡党委、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二要以规划引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村庄规划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前提和依据,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把握“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形成体系”的原则。三要科学合理进行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在选址布点时要坚持“符合规划、具有区位优势、综合平衡”的原则。四要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五要改革农村社区产权制度。建立市县两级农村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交易机构,引入农业担保、投资和保险机制,使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需求与保障
驻马店市现有2367个村委、18724个自然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29601.09公顷,综合整治潜力约为51840公顷,约能够形成增减挂钩指标20736公顷。根据测算,驻马店市年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0个左右,总用地需求在1万亩以上,除了使用原有村庄就地改造的社区外,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5000亩以上。同时,我市是重要的农业大市和产粮核心区,如何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的土地和资金难题,将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
一是采用权属、地类调整的方式。采用农村传统的租赁、收买等方式解决用地问题,关键在于确保权属合法、利益清晰。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结合群众意愿,采取不同的方式获得社区建设用地。涉及行政区划变更和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制订土地调整方案,充分征求权利人的意见,合理调整土地权属,以免引起权属纠纷。二是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对现有土地进行挖潜。主要利用村庄坑塘、废弃地、荒坡地进行整治复垦,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三是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形式,通过对旧村庄的拆迁复垦,置换土地指标,允许先建后拆、先占后补,减少审批环节和费用。四是城镇周边规划控制区内的村庄,符合规划的可以采用农用地转用或农用地专用征收的方式申报解决社区用地问题。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需求与保障
根据我市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情况测算,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来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问题。
一是整合各种涉农项目资金。按照驻发〔2011〕25号文和驻政〔2011〕92号文精神,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土地专项资金为主,引导和整合村庄建设、农业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以工代赈、农业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二是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把置换来的挂钩指标有偿使用费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驻政〔2011〕92号文中明确规定,要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制度。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探索新机制,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服务型、经营型配套设施向村民公开进行承包、租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推介,争取社会资金参与。四是积极争取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
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必须坚持县乡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新型农村社区选点布局、规划设计、拆迁奖补、新居分配等方面的工作要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每个项目必须90%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方能实施,防止以行政命令方式搞违背农民意愿的大拆大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要做好先期摸底调查,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要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严禁各类以房地产开发形式进行的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禁出现“一户多宅”、“小产权房”现象,乡镇政府不能只注重建新社区,还要严格落实旧村的拆迁复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占用的农用地指标,需要旧村的拆迁复垦来替代,特别是先建后拆的新型农村社区用地,3年内必须完成旧村复垦,否则按照违法用地对待。乡镇政府不能只关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要认真对待拆旧复垦工作,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的需要。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搞好规划布局,完善服务功能,注重产业支撑,创新发展机制,主动融入新型城镇化体系。政府要加大投入,实现投入多元化,既要保护好农民利益,又要让他们真正搬得来、留得住、快发展、能致富。
(作者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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