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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改革问题的思考

2014-05-23 09:3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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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志勇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土地改革对我国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以及对我国经济改革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

陈志勇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土地改革对我国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以及对我国经济改革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呈现一些问题。作为一名驻村第一书记,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实践,笔者对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其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如何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有了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目前现行农村土地政策面临的问题

    目前,农村地区广大农民的收入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及务工,很多农民家庭的收入主要靠外出务工,粮食种植仅是补充。长期以来,农民将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中国几千年农业社会的历史,让祖祖辈辈辛勤耕耘的广大农民对土地怀有无法割舍的深厚感情。

    在我国,国家要保证粮食耕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总产量,确保国家的粮食战略安全。然而,国家现行的土地政策在农村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多地块、小面积的种植模式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导致种地成本增加;二是农业的高体力、低投入、低产出、低附加值、长周期特点,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直补的政策极大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笔者认为,此种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部分土地闲置荒芜,粮食继续大幅度增产的空间较小;三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许多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缺少劳动力,而有条件扩大生产规模的又缺少土地;四是虽然农民承包土地位置相对固定,但由于面积有限,效益不高,存在投入不足的缺点;五是部分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过重,抗灾害能力较差;六是个人之间通过协议流转的土地不能形成连片规模,导致费用增加,土地流转市场不活跃。

    二、解决当前困难的对策

    对于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土地承包实行股份制,具体讲就是不改变土地承包的形式和内容,以原承包土地的人或者以原承包土地的面积为单位作为股份,农民实际拥有的是股份。结合国家土地确权进行一次土地调整:依据现有实际情况,农民愿意继续承包的,将土地集中在一起自己经营;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农民可以把股权(全部或者部分)出让,成立组织(或者合作社),由种植专业户或者养殖专业户进行承包经营,承包费用(以钱或者粮食结算)由农民和合作社及承包户共同协商,互惠共赢。如果农民中途退出,可以归还土地。对于承包经营户,要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土地,改善生产条件,完善农业生产工具,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最终实现粮食增产。

    三、采取对策的优劣分析

    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上述方式具有以下独特优势和突出特点:第一,改变了小面积、多地块经营方式,有利于土地资源集约化经营,有利于推行规模化生产,能够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作用;第二,有利于承包者对农业技术的革新与推广、农业投资的增加、粮食产量的提升;第三,形式灵活,可以打消群众顾虑,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便于群众接受;第四,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外地安心工作,不必为每年的农忙而分心,切实减少家庭不必要支出,有效缓解交通压力,为用人单位提供长期有效的劳动力;第五,便于大型机械的推广,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

    虽然这种方式有以上优点,但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干部因素方面,调整土地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农村情况复杂,各种问题和矛盾交织,这是农村基层干部不愿触及的方面;其次,群众工作方面,许多群众思想不够稳定,市场经济意识不强,加上由于部分群众存在邻里矛盾和私人积怨,思想认识上容易产生波动;再次,具体工作方面,在相关部门的扶持和涉农政策、项目、技术、资金支持等方面,容易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土地改革是现实需要,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可以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优势,选择一批工作能力强的驻村第一书记在土地流转方面进行一些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但笔者认为,只要我们方向正确、把握原则,就一定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克服困难、积累经验,在土地改革方面获得成功经验。

(作者系市环保局驻上蔡县黄埠镇南王楼村第一书记)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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