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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县志找古墓 炸出8个小玉人

2014-06-11 07:0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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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李某(已判刑)从《曲阜县志》上嗅到古墓价值,然后纠集亲戚、狱友等,对曲阜境内的姜村古墓实施盗掘,盗得金器、玉器、铜器、漆器等珍贵文物。由于分赃不均,有些成员甚至另行结伙持枪入墓盗窃。

山东曲阜姜村古墓上演现实版“盗墓笔记”

翻县志找古墓 炸出8个小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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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指示当年盗墓位置。

李某(已判刑)从《曲阜县志》上嗅到古墓价值,然后纠集亲戚、狱友等,对曲阜境内的姜村古墓实施盗掘,盗得金器、玉器、铜器、漆器等珍贵文物。由于分赃不均,有些成员甚至另行结伙持枪入墓盗窃。近日,该盗墓团伙又有3名成员落网,其中主犯张某被曲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截至目前,姜村古墓系列盗墓案已有33人被依法判刑。

 

定位古墓 翻完县志又请来盗墓老手

李某绰号李老大,在济宁监狱服刑期间与赵某、陈某、董某相识。刑满释放后,赵某到曲阜找董某经营伐树生意。董某提出想在曲阜盗掘古墓发横财。随后,董某找到李老大,4人一拍即合,并找来窦某帮忙。20077月,5人携带钢钎、铁锨、撬棍等工具,在息陬乡姜村的杨家林古墓盗掘,但一直没有找到古墓位置。

为了能准确定位古墓位置,李老大又专门找来《曲阜县志》,5人关在房间里共同研究曲阜市古墓葬的分布地点,最终将目标定在了姜村古墓群中的汉朝鲁珠王墓。因感觉缺乏盗掘古墓的技术,赵某又请来了具有盗墓经验的张某。前期踩点时,李老大花5万元钱收买了负责看管古墓的村民孔某,让其负责放风。

200712月的一天,该团伙开车拉着盗墓工具于晚7时许到达姜村古墓,用钎探寻找墓室。接连干了3个夜晚,但都未寻到墓室。后来赵某用钎子钎探时,发现有个地方的土很特别。有盗墓经验的张某赶紧接过钎子,几次钎探后找到鲁珠王墓。为了尽快进入墓室,李老大决定采用炸药爆破的方式将墓室炸开,随后掘土搬开墓砖进入墓室。一批玉器、金器、银器、铜器和石器被陆续盗掘出来,其中还有8个小玉人。

据了解,该玉人黑市价达50万元,在香港可卖到100多万元。

 

分赃不均  成员另行结伙携枪入墓

第一次盗墓成功后,该团伙却因分赃不均导致分裂。李老大撇下董某、窦某,和有盗墓经验的张某结伙,后又招来5名熟悉的同村人,于20084月再次盗掘鲁珠王墓。为了方便夜间放哨,李老大专门购买了夜视仪,由专人在高处观察。李老大等7人先后4次在不同地点对姜村古墓实施爆破。由于爆炸动静很大,李老大决定观察几天再动手。

这一次的盗墓成果令人震惊,他们盗掘出的漆器、玉器、铜器、金器等物品装满5个胶丝袋,分几夜拉走。

该团伙成员陈某在前两次盗墓中担任司机,分赃较少。陈某便于2008年八九月间,伙同其他5人,携带两支猎枪、一支手枪,进入姜村古墓,盗掘出青铜色平底马勺、青铜色碗、青铜色壶,将3件物品装进胶丝袋,后用木头封住洞口。两天后,陈某分赃2500元。分赃3天后,同伙刘某撇下陈某,伙同其他3人再次进入鲁珠王墓,但未盗掘出任何文物。

 

贪婪逐利  33名成员悉数落入法网

据了解,姜村古墓原有墓冢14座,其中13座已夷为平地,现存的一座为曲阜最大的坟墓,为汉代鲁珠王墓,1977年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认定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团伙成员已有三批落网。第一批是2010929,济宁中院对该团伙的28人作出判决,其中主犯李老大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第二批是2013718,董某和另一名女性成员落网,董某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曲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宫同科介绍,此类盗墓案虽然不常见,但作案特点很典型。盗墓成员一般都是由熟人、亲戚、朋友组成,人数众多,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这些文物都是无价之宝,本身的历史文化价值无法估量,却被他们卖了白菜价。”曲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景林介绍,盗墓者的贪婪让人心寒,也会衍生出其他犯罪行为,比如分赃不均导致的抢劫、盗墓时非法持枪等。“盗墓者都是破坏性盗墓。鲁珠王墓如果正常挖掘,对整个鲁国历史的研究很有价值,但被盗墓者破坏后,这段唯一的历史痕迹就被抹去了。”李景林惋惜地说。                      (玉   珠)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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