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的主线鲜活的人物
摘要: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王中明长篇小说《梅痕》,以石一帆和蓝灵这对年轻人的生活轨迹为主线,以镌刻在少女美肤上的梅花图案为隐喻,通过一个个鲜活人物形象的精心刻画与塑造,对他们婚姻、家庭、事业的透析,以及对他们情感纠葛的叙述,折射出21世纪一些年轻人在金钱诱惑下表现出来的人性缺失。
清晰的主线鲜活的人物
——评王中明长篇小说《梅痕》
□陶秉礼
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王中明长篇小说《梅痕》,以石一帆和蓝灵这对年轻人的生活轨迹为主线,以镌刻在少女美肤上的梅花图案为隐喻,通过一个个鲜活人物形象的精心刻画与塑造,对他们婚姻、家庭、事业的透析,以及对他们情感纠葛的叙述,折射出21世纪一些年轻人在金钱诱惑下表现出来的人性缺失。是梅花的绚丽?烫伤的疼痛?还是情感的纠结?面对纷繁复杂的未来世界,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都会引起深思。
脉络清晰的主线。时间性、逻辑性、曲折性、目的性,是小说主线必然具有的主要特征。小说的主线是贯穿整个作品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说小说的主角有逻辑地去做一些事情。小说《梅痕》不但主线脉络清晰,而且还有梅花这一暗线的衬托,这无疑增加了作品的分量。小说采用倒叙的写作手法,一开始就写石一帆望着挂在客厅里的那幅梅花傲雪图,浑身上下包括藏在胸腔里的那颗心,都有种说不出的滋味。那幅梅花傲雪图为小说的主线增添了色彩,也为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埋下了伏笔。作品从主人翁石一帆收到法院传票下笔,通过上学找工作、创办企业有成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通过爱情、亲情、友情、同学情等错综复杂情感纠葛的微妙迭起,到法院审判庭夫妻同堂相对以及心情各异的朋友出庭作证结束,一个个鲜活故事,一个个动人情节,使小说的主线更加集中清晰突出,更加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符合客观规律,能够使读者循着清晰的主线去阅读,去品味,并被自觉地接受。那幅梅花傲雪图,那枚镌刻在美肤上的梅花图案,那盛开的梅花,如血一样鲜艳的梅花,像从他心灵深处长出来的,是那么的锥心、刺眼。从梅花里溢出的一个“痕”字,蕴藏着几多人生内涵,几多人间情缘。作品这样写,既点出了主线,一点一点引导小说故事的发展,又使作品的主要内容更加清晰。小说所要表述的观点或者思想更加明了,增强了作品的思想性、深刻性,使读者随着主人翁的喜怒哀乐,在思考中体会作者创作的目的性。
丰满鲜活的人物。小说围绕石一帆和蓝灵两个主要人物角色展开,刻画了一批十分具有个性特点的人物形象。据笔者所知,作者王中明既有繁重的行政工作,又担任该县的作协主席,这些年创作出有一定影响的文学作品。生活实践的磨砺,使他在小说创作中用敏锐的目光捕捉观察分析人物特点,用轻松的笔调展示人物形象,用细腻的手法描写人物性格。如对石一帆与蓝灵爱情的描写:“爱情就像一双从灵魂深处伸出的无形的手,当双方都达到心灵的彼岸,并触摸到对方的心跳时,心脏的律动竟会达到让人难以置信的和谐。”寥寥数言,这两个人物的心声跃然纸上,鲜活地展现在读者面前。石一帆在与阿壁感情有节制的高度融会中,或许说在千钧一发之际,作者进行了恰到好处的描述,“可就在这时,阿壁的手机响了。”这样的处理,既写出了石一帆对友谊、情感或许是爱情的渴望,又反映其自责的矛盾心理,使人物的性格特点更加丰满鲜活。蓝灵给读者留下一个美丽善良而又精明能干的性格形象,但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为此,她不委曲求全,另起灶炉创办旅游公司。她发现丈夫石一帆出轨,将其起诉到法院坚决与之离婚,这是多么鲜明的个性。再就是对蒋金山这个人物的刻画描写,有“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味道。追不到蓝灵的爱情,就算计人家,在庄严的法庭上,又良心发现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这样使小说人物在矛盾冲撞中释放出“性本善”,又增加了人物的鲜活性。
现实生活之滥觞。所谓滥觞,指小说从青年人青春萌动期,踏入社会的阶段性源头写起。人的一生,青少年时期走对了路就一帆风顺,反之,遗恨终生。作品之所以能够引起读者,尤其是引起青年读者的共鸣,就是作者知道当前读者群里青年人居多,抓住了当代青年爱情、家庭、事业必然遇到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以石一帆为代表的一批大学毕业的农村青年人的爱情观、就业观,是当代社会青年的现实写照。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他们渴望甜蜜的爱情、收人客观的工作、幸福美满的生活。作品浓墨重写了青年人踏入社会极为关心的问题,这就把作品的内容融入了这个纷繁复杂的当下社会生活,融入了青年人关注的视线之中。另外,小说从作者熟悉的地域生活环境写起,小说高于生活,但毕竟来源于生活,不管想象再奇异的小说,本质上都是对生活的折射。这是文学作品创作的不懈源泉。小说《梅痕》固然也不例外。读后虽然不能对号入座,但似曾相识。著名批评家雷达认为,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源泉。作者在创作这部作品的过程中,脑海里一定时时印记着,生活积累和情感体验是文学创作获取成功的必然。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