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帐篷成了工棚
摘要: 工地:帐篷是借别人的,为的是方便工地上的民工休息。民政部门 :从没给泌阳发过救灾帐篷。□晚报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救灾帐篷属救灾专用物资,严禁挪作他用。然而,12月14日下午,记者在泌阳县春水镇一建
工地:帐篷是借别人的,为的是方便工地上的民工休息。
民政部门 :从没给泌阳发过救灾帐篷。
□晚报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救灾帐篷属救灾专用物资,严禁挪作他用。然而,12月14日下午,记者在泌阳县春水镇一建筑工地上看到,印有“救灾专用”字样的帐篷竟成了民工的工棚。
对此,12月1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国家对救灾物资的发放、回收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民政部门发给谁、发多少、回收多少都有明确记录。“市民政局自成立以来,从没向泌阳县发过救灾帐篷,泌阳县春水镇也不会有救灾帐篷。因为泌阳没发生过什么灾情。”这名工作人员说,至于这顶帐篷为何出现在泌阳县春水镇,他们已调查清楚,这个工地上的打井人员是南阳人,帐篷是他们带过来的,至于他们从哪儿得到的,他也不清楚。
相关链接
为了加强救灾物资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的回收水平和使用效率,防止救灾物资的浪费,国家民政部出台了《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帐篷和活动板房,回收后要分别作为中央和地方救灾储备。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征调的救灾物资,应当在救灾任务完成后及时归还。《办法》强调,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做到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定点储存,专项管理,做好保养、维护(修)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