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泌阳县国税局连续11年被评为“税收工作优胜单位”

2014-06-23 16:2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wind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 通讯员 冯东京)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泌阳县国税局被市国税局评为“2011年度税收工作优胜单位”,这是该局连续11年获得该荣誉。2011年,该局以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 通讯员 冯东京)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泌阳县国税局被市国税局评为“2011年度税收工作优胜单位”,这是该局连续11年获得该荣誉。

2011年,该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围绕质量抓收入,税收收入实现了新突破。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6229万元,同比增收4376万元,增长20.02%;其中实现县级收入6484万元,同比增收1104万元,增长20.51%,提前38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税收收入总量再创新高。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