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13年 再次犯事露马脚
摘要: □晚报记者 曹海涛 通讯员 葛 生 本报讯 13年前,他参与了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潜逃外地后一直冒用他人身份证。近日,“杨春明”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拘,在汝南县看守所管教民警的&
□晚报记者 曹海涛 通讯员 葛 生
本报讯 13年前,他参与了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潜逃外地后一直冒用他人身份证。近日,“杨春明”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拘,在汝南县看守所管教民警的“火眼金睛”下现出“原形”。
今年7月14日,因打架斗殴,“杨春明”被汝南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日,汝南县看守所管教民警为其办理了刑拘手续。入所后,管教民警李建业在利用河南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嫌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杨春明长相差别较大,与参与淮阳县“2·15” 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的薛兵长相相似,遂对其进行盘问。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杨春明”交代自己的真名叫薛兵,是周口市淮阳县人。1997年,他参与淮阳县“2·15” 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后,捡到一张“杨春明”的身份证。薛兵自认与“杨春明”脸形相似,此后便一直使用“杨春明”的身份证,直至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拘,真实身份才被识破。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