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驿城区 新闻宣传

闫刚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本报曾报道的夺刀救人英雄受表彰 驿城区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需要这样的好人传递正能量”

2014-06-27 08:1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c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你的见义勇为行为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我们决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昨天上午,在驻马店东笃医院的病房,看到闫刚胸口长达十几公分的伤口时,驿城区政法委副书记夏运良动情地说。

\"luf1406305.jpg" 

驿城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到医院看望闫刚。

□晚报记者      /      /

本报讯   “你的见义勇为行为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我们决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昨天上午,在驻马店东笃医院的病房,看到闫刚胸口长达十几公分的伤口时,驿城区政法委副书记夏运良动情地说。

当驿城区综治委的工作人员将证书、鲜花和5000元奖金送给闫刚时,闫刚说:“这不算什么。”

“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还会挺身上前”

65日,本报曾对闫刚夺刀救人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63日晚,驻马店天方药业一分厂109车间工人闫刚在制止一名男子行凶时,被该男子刺伤。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20多天,但记者见到闫刚时,他仍然很虚弱。

“闫刚被送来时已经昏迷,他的肝左叶破裂、胃破裂,伤势比较严重,再晚送来一会儿就会有生命危险。”闫刚的接诊医生告诉记者。

闫刚的妻子告诉记者,当她赶到医院时,闫刚已经被推进手术室了。看到手术室外地上扔着的血衣,她吓得腿都软了。

第二天,闫刚70多岁的母亲赶到医院,看到闫刚的伤口,老母亲心疼极了,她不禁责怪闫刚:“遭这么大的罪,看你以后还管闲事不。”

“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还会挺身上前。”闫刚对记者说。

“社会需要这样的好人传递正能量”

驿城区综治委经过走访群众,决定授予闫刚“见义勇为”称号。

在天方药业,熟悉闫刚的人都说他是个“热心人”。“当时要不是闫刚拦住了,挨刀的就是地上躺的那个人。”一位与闫刚同住一个家属院的居民说:“闫刚平时就是一个热心人,这样的好人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是当之无愧的。”

闫刚住院的第二天,他所在车间的有关负责人到医院看望他,并嘱咐他要好好养伤。闫刚的邻居得知他的义举后,纷纷到医院看望他。

闫刚所在车间副主任窦建华告诉记者,作为一名老工人,闫刚的表现一直都很出色,多次被车间评为先进工作者。作为一名老师傅,他每年都要带好几名徒弟,而且都是尽心尽力。

“闫刚性格开朗,工作上任劳任怨,同事们有个啥事,他都会热心帮忙。” 窦建华说。

“社会需要这样的好人传递正能量,我们不仅要授予闫刚‘见义勇为’称号,还要向社会弘扬他的精神。”夏运良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wc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