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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扎实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2014-07-04 08:32 来源:驻马店网 s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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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网讯(通讯员薛永喜)自开展“六五”普法以来,确山县三里河乡莲花村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本

        本网讯(通讯员薛永喜自开展六五普法以来,确山县三里河乡莲花村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村工作,扎实地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本村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主选举父母官。莲花村实行民主选举,通过村民作充分的酝酿后,选举出本村德才兼备,懂得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一定组织能力,在村民心中有较高威望,能为本村服务,有一定贡献精神的村民当选为父母官。父母官产生后,村里的大凡小事都找父母官来解决,父母官就是本村村民心中的神圣的官,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生产、生活管理等都找父母官来评断,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下,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把各种事务、矛盾纠纷消灭萌芽状态消灭。 
     
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莲花村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联防队、普法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帮教小组、禁黄、赌、毒协会,在村支部及村委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齐抓共管本村工作。同时,近来外出的村民增多,各领导小组成员相继变动,在村委的重视下,各领导小组成员能及时得到填补,不断制定和修改各种规章制度,保持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 
     
认真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为了规范和管理本村的事务,在不违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的情形下,认真制定了《莲花村村规民约》,本约从指导思想、思想教育、制约行为、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印发到各组、各户,并进行宣传,组织学习。同时,上报乡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备案,本约为管理本村事务提供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有的条款不适应新的形势,本约通过村委或多数村民的提议,并及时修改了相关条款,使之成为本村一部规范性条约,为本村管理工作提供了可行的依据。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素质 一直以来,本村村民不分家族势力大小,不分贫富,在生产生活中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在他们心中道德是约束人们的一切,衡量人们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在法律以及村规民约都难以分清是非时,靠道德作判断是非。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时代变化,法制日益完善和健全,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和深入,村民从靠天评理的守旧思想已提升到运用法律武器来为自己的生产、生活服务思想境界。
     
几年来,本村在县、乡普法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按照镇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本村普法规划,每年普法领导小组开展座谈会2次以上,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以上,购买法律书籍30册以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次以上,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把法制宣传到家到户到人,达到每年每人至少接受法制教育4次以上,人手法制宣传资料4份以上。为了更好的让村民易于接受和体验法制教育,还专门购买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光碟,组织村民进行观看,有时还组织观看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的法律讲堂、法治在线、道德观察等节目。利用重大节日,把法制知识编成歌曲进行演唱。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村民慢慢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适用性,由被动到主动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为生产、生活服务。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该村调解委员会发挥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做到矛盾纠纷发现早、解决好,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地掌握矛盾纠纷动态。通过摸底排查,将得到的情况进行梳理解决。还积极发挥村民小组组长的作用,实行小组负责制,每个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能解决的纠纷报村调解委员会备案,未能解决的介绍到村调解委解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还积极与周边接边的村建立联防联调机制,搞好村与村的友好关系。

责任编辑:syy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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