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病防治的误区
摘要:□ 耿明生每年的4月~10月,是大多数养殖鱼类的鱼病高发区,其中以6月~9月为甚。我市每年因鱼病造成的损失在千万元以上,严重打击了一些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及养殖公司的生产
□ 耿明生
每年的4月~10月,是大多数养殖鱼类的鱼病高发区,其中以6月~9月为甚。我市每年因鱼病造成的损失在千万元以上,严重打击了一些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及养殖公司的生产积极性。现将在养殖鱼类过程中出现的防治误区介绍如下,以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一是预防不到位。很多养殖户不知道鱼病预防的重要性,认为预防耗时、耗力、耗财,不了解水产品生产的特殊性。其实,鱼类生活在水中,其活动人们不易察觉,一旦生病,及时而正确地诊断和治疗都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许多鱼发病后没有食欲,即使使用特效药物,也无法进入鱼类体内。禽畜生病可以采用口灌或注射药物等方法治疗,而对于病鱼尤其是鱼苗、鱼种等无法采用这些方法,其体内用药受一定局限。另外,体外用药也只适用于小面积鱼塘,对于大的水面、流水养鱼等就非常困难或消耗巨大财力。需要注意的是,鱼类只要发病,造成的损失往往较大。鱼病防治必须遵循“无病先防、有病早治、防重于治”的方针。
二是诊断不准确。目前,基层水产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很多养殖户缺乏鱼病防治知识,一些养殖户凭道听途说或想当然治疗鱼病,相当一部分养殖户不了解鱼类的生物学特点,鱼得病后不知道怎样准确描述病情等。这些都给正确诊断鱼病增加了难度,很容易贻误最佳治疗时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鱼类的生活环境较为复杂,相同的病原体可以引起不同的症状,不同的病原体也可以引起相同或相似的病症,加之外界环境、不同鱼类、养殖模式、用药情况等因素,都会给准确判断鱼病带来一定难度。所以,养殖户应该掌握一定的鱼类基础知识,不能轻易判断鱼病。
三是用药不科学。有一些养殖户在鱼患病后,为图省事不按技术人员开的药方治疗、为省钱少说养殖面积、为省劲不知药物应该交替使用等,从而造成治疗效果不理想。比如大宗养殖鱼类——草鱼易多种疾病并发,特别是在投喂颗粒饲料时,鱼一旦得病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疗,需要外消、内服同时用药。投喂药饵时,其药饵量、药饵制作、投喂次数、投喂时间、联合用药配伍、喂养管理等都要严格操作,不然即使投喂药饵,效果也不一定理想,有时甚至“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既延误了病情又浪费了资金。还有的养殖户科学用药意识差、法治观念淡薄,竟用违禁药物治疗鱼病,这不仅容易造成鱼的抗药性强,也极易造成水产品的安全隐患。
四是管理跟不上。鱼病治疗的效果与管理息息相关。鱼在生病期间盲目大量投饵、不及时把病死鱼捞出进行适当处理、用药第二天就希望不死一尾鱼而急躁等不合理用药行为都会使治疗效果大打折扣。实际上,鱼病的防治包括水质的调节、优质饵料的供应、生态环境的改良、人工免疫,需要综合的管理措施。因此,鱼池用药后,各项管理要跟上,用药后要密切观察鱼情;一旦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作者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局)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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