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教育 职业教育

海内外学者围绕中国文化国际传播展开交流与碰撞

2014-12-11 11:12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会林文化基金和英文国际期刊《中国文化国际传播(ICCC)》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年会暨“中国文化国际传

    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会林文化基金和英文国际期刊《中国文化国际传播(ICCC)》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年会暨“中国文化国际传播:话语体系与文化形象”国际研讨会11月28日、29日在京举办。来自各界的海内外学者围绕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的主题,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

    摆脱“文化纠结”

    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价值体系

    在83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看来,当前的中国文化处于一种“纠结状态”——既有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中华传统文化,也有明清以来开始传入中国并且现在仍在传入的西方文化,还有近百年的革命文化。三种文化的出发点完全不同,又同时存在于当代中国并各自拥有广泛的影响力。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有如此复杂的文化纠结现象,这三种文化如何取舍,如何融合,从而形成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价值理念,是中国文化能否走出去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因为当你向别人宣扬你的文化时,你首先要告诉人家你的文化到底是什么。”秦伯益说。

    “在走出去之前,要先想想我们文化本身的质地是不是具备走出去的前提条件。”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周星教授认为,中国文化走出去之所以步履缓慢,是因为我们的文化整合尚未完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下文化尚未完成有机结合,因此在走出去之前“先要做好自己”。以电影为例,中国电影为了走出去盲目攀比模仿好莱坞,不仅没能让中国电影的文化内涵更加饱满,反而丢掉了曾经的文化风格和特色,其结果只能是“硬着头皮往外走,撞了南墙才回头”。

    如何解决中国文化的纠结?中国文化如何做好自己?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黄会林提出“第三极文化”理论,试图构建起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吸收世界各国优秀文化元素,区别于欧美文化的中国特色文化价值体系。

    回归信息传播本位

    采用符合国际文化传播规律的话语方式

    “在过去的对外文化交流推广中,我们的一些方式显现出产业支撑力不强、文化内涵呈现不够、思维和欣赏习惯还有很多地方对接不准、市场推广力不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等问题。”光明日报副总编辑沈卫星认为,应该对传统的对外文化传播交流方式进行检讨。

    沈卫星认为,对外文化传播交流,回归信息传播本位,高位策划,智慧传播,传播内容要优质,注重主流人群,善于运用多主体方式切入、多元化模式组建、多样化机制运作的传播方式。同时,要变赶集式的传播为嵌入式的传播,也就是传播的内容和方式要与周围环境和传播对象密切相关,最好是交互式的,只有这样的传播才能变得更加个性化、风格化、即时化、深入化。

    中国文化走出去虽然遭遇不少挫折,但却有一个十分成功的案例,那就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第五代导演电影的国际传播。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教授陈犀禾说,第五代导演当时的作品全部是传统和本土题材,更加关注个人的主体性,这恰好为西方观众提供了理解异质文化中的中国和中国人提供了窗口。国际文化传播的规律是两种文化之间文化形态的互补性,因此我们对外文化传播不管内容还是形式都要让他国受众感受到一种文化上的不同。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夏潮认为,中国文化要走出去就必须要有一批对中国文化充满高度自信并且能够令人信服地阐释清楚中国文化特质的人,“可惜,今天这样的人太少”。除了建议加强传播人才的培养,在传播方式和传播策略上,夏潮认为有效的对外文化传播应该是在与其他文化的互动中完成的而不是单向的,同时要认识并尊重不同受众的文化心理和文化习惯,准确转换话语体系以切合受众心理。(韩业庭)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光明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