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国际财经

11家IPO排队银行集体“中止审查”

2015-01-14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吴江农商行相关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不同于其它排队银行“中止审查”的原因主要是IPO保荐代表人离职,才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出了“中止审查&rdquo

  吴江农商行相关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不同于其它排队银行“中止审查”的原因主要是IPO保荐代表人离职,才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出了“中止审查”的申请

  ■本报记者 吕 东

  新年伊始,11家处于IPO排队名单中的地方银行“全军覆没”。证监会网站披露的2015年首份IPO企业情况表显示,名单中的所有银行审核状态均为“中止审查”。值得注意的是,与其它排队企业一样,大部分银行“中止审查”是因财务资料过期所致,只需补充更新材料即可恢复,但吴江银行及盛京银行的情况特殊。

  吴江银行与盛京银行的中止原因均存在“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这一情形。众所周知,盛京银行2014年年末已在H股上市,该行A股IPO中止审查尚可理解,但吴江农商行被中止审查则让人有些不解。究竟是吴江农商行是主动要求中止审查,还是已准备转向H股上市?对此,吴江农商行董秘孟庆华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主要是IPO保荐代表人离职,我们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证监会提出了‘中止审查’申请,并不存在外界所猜测的其它原因。”

  排队状态集体“中止”

  多为财务资料过期

  在2015年披露的首份IPO排队企业名单中,因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造成中止审查企业数量骤增。证监会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8日,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56家,中止审查企业559家,占比超过九成。而目前仍在名单中的11家地方银行,全部被“中止审查”。

  对于此次大面积出现“中止审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证监会2014年4月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的,将中止审查;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将终止审查。

  据了解,因财务资料过期而中止审查的企业,在更新财务资料时应一并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履行法定程序后即可恢复审查。此外,因中介机构及相关签字人员发生变更等目前暂时中止审查的企业,待中介机构及相关签字人员变更完成后,履行法定程序后即可恢复审查。

  显然,此次排队上市地方银行全部“中止审查”,绝大多数是受财务资料过期所致,只需及时更新即可恢复。本报记者查阅证监会网站消息发现,在全部11家排队银行中,包括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贵阳银行、成都银行、常熟农商行、无锡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在内的9家银行均属于此种情况。

  吴江农商行情况特殊

  保代离职所致

  虽然大多数排队银行均是因财务期资料过期,导致排队状态变为“中止审查”,但吴江农商行和盛京银行中止情况特殊,两家银行中止原因中包含了“情形四”的备注。

  根据A股IPO企业情况表显示,盛京银行“中止审查”的原因为“情形四、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而吴江银行的原因则同时包含“情形一、情形四”。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盛京银行出现“情形四”,并不令人意外。2014年年末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的盛京银行,已明确表示将主动放弃A股排队。从徽商银行、重庆银行因H股成功IPO后在A股排队名单中消失的先例来看,未来盛京银行也可能变为“终止审查”。

  而另一家吴江农商行“中止审查”的原因也包括“情形四”,显然就成为了所有排队银行的特例。而符合该情形的原因包括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以及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两种原因。针对外界对于此事的关注,吴江农商行董秘孟庆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是该行主动向证监会提出的“中止审查”申请,但主要原因是该行IPO保荐代表人离职所致,并无外界所猜测的如赴港上市等因素。孟庆华同时指出,目前此情况正在处理之中,一旦完成应该很快就将取消所列出的“情形四”这一原因。

  虽然A股市场迄今为止仍未出现农商行的身影,但已有包括吴江农商行在内的5家农商行处于排队上市队伍中。作为银监会成立后第一家由农信社转制而来的吴江农商行,根据该行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在上交所上市,计划发行111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1%,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中国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