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房产 房产资讯

一月房企海外融资缩水七成 楼市进入“后高周转”时代

2015-01-30 15:1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ldm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 尚希 发自北京  从佳兆业风波到中小房企生存困局,再到人民币贬值,最近楼市利空不断。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2015年1月宣布在海外资本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 尚希 发自北京

  从佳兆业风波到中小房企生存困局,再到人民币贬值,最近楼市利空不断。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2015年1月宣布在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的房企仅有7家,合计融资额为158亿元人民币,相比2014年1月的21家企业600亿元融资额锐减七成。

  兰德咨询对港股上市的30家房企资金压力测试发现,得分在70分“及格线”以上的只有6家。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楼市已整体进入 “后高周转”时代:随着土地成本、融资成本上升,房企以往依托高利润和高杠杆的策略很难再有操作空间。

  7家房企海外融资158亿

  按照兰德咨询资金压力测试模型,在对港股上市的30家房企的资金压力测试发现,得分在70分以上的只有6家。“70分以下就有风险。”兰德咨询总裁宋延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随着全行业金融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提高现金流及运营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更为重要。

  通过对企业的评测,宋延庆发现,目前行业内最需要重视的就是资产负债率这一数据,大部分房企资产负债率都在90%左右,而现金占总资产的比值也相对较低,一般港股上市房企这一比值控制在15%~20%,其建议A股房企也不要低于10%。

  宋延庆表示,在以债养债的开发模式下,如果企业负债过高、增速过快,一旦销售额下降,资金链就可能断裂。针对房地产企业现金流特点,通过测算不同压力情形下企业的资金状况,能够获知企业未来一年的资金链安全程度。

  中原地产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内房企海外融资锐减,1月份宣布在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的仅有7家,合计融资额为158亿元人民币,相比2014年1月的21家企业600亿元融资额锐减七成。

  “以往,1月份房企都会选择在海外大规模融资,但在2015年,受佳兆业事件及人民币贬值影响,房企海外融资遇冷,融资成本也明显上涨。”张大伟说。

  多位房企人士表示,预计在2015年春节后,房企海外融资的难度将继续增加。

  张大伟提醒,巨量的海外融资负债规模将引发房企资金链紧张,甚至有可能出现违约。同时随着美元走强,热钱流出速度可能会加快,从而进一步加剧房企资金压力。如果人民币贬值成为趋势,房地产市场将面临持续颓势,进而可能伤害中国经济。

  多家房企负债超百亿

  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A股144家上市房企平均负债额为118.36亿元。其中“招保万金”四家房企的负债合计达到了9095亿元,除金地2014年前三季度负债979.67亿元外,其他三家负债都超过了千亿,其中万科前三季度负债4137.92亿元。从资产负债率来看,万科为79.6%,招商地产(000024,股吧)为72.2%,保利和金地分别为80.3%和72%。

  记者梳理这144家上市房企的负债情况发现,共有33家房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80%的红线,其中珠江控股(000505,股吧)达到98.74%,阳光城(000671,股吧)为90.96%。

 张大伟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在对20家上市房企的财务数据跟踪研究后发现,目前行业已整体进入 “后高周转”时代。“在2010年前,很多大型房企规模和业绩的快速增长主要依托高利润和高杠杆策略。但随着土地成本、融资成本的上升,这一策略很难再有操作空间。”

  张大伟指出,在步入“后高周转”时代后,上市房企的核心净利润率依然处于下降通道,2014年上半年20家上市房企的平均核心净利润率仅为12%,处于历史最低位。

  “得益于融资和销售方面的优势,品牌房企的整体财务表现相对比较稳定,但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问题就是如何转型。”一位上市房企高管表示。张大伟预计,2015年大部分企业的销售任务制定将非常谨慎,经营策略将以平稳去库存为主。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每日经济新闻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